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桂林日报

法治厚植山水底色 匠心绘就绿城画卷

日期:07-23
字号:
版面: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陈娟
  优良山水生态是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核心底气。为破解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管护、全民参与中存在的一些难题,固化本地绿化成熟经验,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桂林市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作为城市绿化领域基础性地方性法规,《条例》施行五年以来,构建起了“规划刚性约束、建设标准规范、管护闭环精细、违法惩处有力、全民共建共治”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城市绿化从传统单一建设迈入法治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治理的新阶段。《条例》起草参与者、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兰辉表示,这部“绿色法典”为守护桂林山水肌理、提升城市生态品质、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构建坚实法治根基。

  立法溯源:
  立足山水禀赋 补齐绿化治理法治短板
  城市绿化是涵养生态、惠及民生、提升城市品位的基础性工程。长期以来,桂林持续推进植绿护绿、增绿提质,城市生态底色持续向好。
  “但过去,我们的绿化工作更多靠行政推动,这难以适配世界级旅游城市的生态建设标准。”兰辉介绍,立足问题导向与民生需求,《条例》紧扣桂林喀斯特山水特色,精准补齐绿化治理法治短板。此次立法核心是将石山复绿、乡土树种培育、古树名木保护、立体绿化建设、全民义务植树等成熟实践固化为法定制度,跳出单一“种树护绿”的浅层治理思维,构建覆盖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统筹生态保护、城市发展与民生福祉,实现守绿固本、增绿提质、治乱增效,标志着桂林绿化治理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规划立界:
  刚性划定绿线底线 筑牢城市生态格局
  刚性规划是城市绿地永续保护的核心前提。《条例》明确将绿化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列为城市发展强制性管控内容,创新设立城市绿线制度,为城市绿地划定法定生态“生命线”。
  “城市绿线和建筑红线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控制线,绝对不能随意逾越。”兰辉解读道,绿线一经划定全程公开、接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确需调整的须严格依法审批,且减少的绿地必须足额补足,从源头杜绝占绿、改绿、挤绿等乱象,守住城市绿色发展底线。
  《条例》明确量化绿化硬指标,对标国家、自治区高标准,划定清晰底线: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绿地率不低于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同时严格规范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绿化比例,严控公园绿地配套建筑占比,从审批源头杜绝项目“减绿缺绿”。兰辉表示,法规设置了强力惩戒机制,对擅自降低绿化标准、逾期未整改的项目,按绿地基准地价五倍处罚,以高额违法成本压实建设主体责任,让配套绿地成为城市建设的硬性标配,而非可有可无的附属景观。
  结合桂林山水风貌、喀斯特地貌与历史文脉,《条例》确立特色化绿化建设原则,要求依托原生地形、水体、植被和人文资源,优先选用乡土树种、推广市树市花,兼顾科学性与艺术性,打造山水相融、城绿共生、辨识度鲜明的绿城风貌。

  创新提质:
  多维拓展绿色空间 打造特色绿城风貌
  针对城市土地资源紧张、平面增绿空间有限的难题,《条例》将立体绿化纳入法定建设范畴,推动绿化从地面向屋顶、墙体、桥体、市政设施延伸,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天桥等设施按标准配套立体绿化,鼓励阳台、停车场等空间因地制宜增绿,并配套专属技术规范与面积折算办法。在兰辉看来,立体绿化是性价比极高的“生态账”,以极小占地实现降温降噪、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多重效益,是桂林扩容提质、全域增绿的关键抓手。
  桂林坚持示范引领、政策激励、全民参与,优先推进机关、校园、文体场馆立体绿化建设,打造标杆样板。通过专业技术指导、补贴激励等举措,引导社会各界盘活城市立体空间,让硬质建筑焕发绿色生机,有效提升城市空间利用率和人居舒适度。
  针对喀斯特石山土层薄、生态脆弱、修复难度大的特点,《条例》专门细化石山绿化管护要求,推行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专业施工与群众造林相结合的模式,优选耐旱耐贫瘠乡土绿植。兰辉介绍,桂林创新运用挂网喷播、植生袋栽植、智能滴灌等技术,攻克石山复绿难题,持续推进裸露山体生态修复,让荒山石山重披绿装,筑牢桂林山水生态屏障。

  精细管护:
  严守护绿红线 守护城市绿色乡愁
  建绿为重,护绿为要。针对以往绿地管护权责模糊、监管缺位、养护粗放等问题,《条例》搭建权责明晰、全域覆盖的闭环管护体系,细化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物业、权属主体管护职责,实现各类城市绿地管护无死角。同时明确绿化主管部门制定标准化管护规范,常态化巡查考核,推动绿地管护向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转型。
  《条例》严禁擅自砍伐、迁移城市树木,明令禁止“砍头式”破坏性修剪,明确细化处罚标准,规范日常树木管护行为。同时兼顾法治刚性与安全便民,建立极端天气应急机制,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中,树木危及人身财产和公共安全的,可先行排险处置,只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报备,实现生态保护与公共安全双向保障。
  古树名木保护是《条例》最具桂林特色的亮点。法规严禁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将胸径30厘米以上桂花树、胸径50厘米以上或树龄50年以上非速生树种列为重点后续保护资源,非特殊情况严禁采伐迁移。“每一棵古树都是有生命的绿色文物,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和市民的乡愁。”兰辉表示,严苛的保护条款,既守护了稀缺生态资源,也留存了桂林的城市文脉与人文温度。
  为平衡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条例》创新设立“双一年”临时占绿机制,明确临时占绿期限不超一年,重大工程可依规延期一年,杜绝临时占用变为永久侵占。兰辉解读,该设计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既严守绿地底线,又保障重大项目有序推进。条例同时要求施工围挡公示项目信息、占用时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占用期满必须完整恢复绿地原貌,并明令禁止绿地停车、摆摊设点、攀折花木等损绿行为,实现全程闭环监管。

  全民共治:
  凝聚社会合力 构建护绿长效格局
  绿化事业全民共建、全民共享。《条例》打破政府单一管护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市民通过投资、捐资、认建认养等方式参与绿化建设养护,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兰辉表示,立法不仅为绿化工作立规矩,更为全民参与搭平台,推动绿化管护从政府“要我护绿”转变为全民“我要护绿”。
  依托《条例》法治赋能,桂林依托“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平台和线下志愿活动,常态化开展植树、苗木赠送、古树认养等惠民举措。广大市民、青年志愿者、苗圃企业积极参与绿地管护、古树养护,形成全民爱绿、护绿、植绿的良好风尚。全市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监督渠道,鼓励市民举报毁绿损绿行为,筑牢绿化保护全民防线。

  法治见效:
  深耕五载结硕果 山水绿城焕新颜
  法治护航,绿意满城。兰辉介绍,经过数年法治化精细化治理,桂林绿化质效稳步提升,目前建成区绿地率达41.07%,绿化覆盖率超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接近15平方米,三项核心指标均优于国家、自治区标准。全市新增、改造大批口袋公园、滨水绿地,15分钟生活圈公园绿地服务覆盖率超90%,实现市民“出门见绿、移步入园”的宜居图景。
  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是桂林最大优势、最亮名片。下一步,桂林将持续深化《条例》落地实施,以法治为引领,细化管护举措、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全民共治,持续补齐绿化治理短板、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厚植山水生态底色,坚决守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持续擦亮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名片,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