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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桂林日报

我市开展“网红食品”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日期: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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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苑 通讯员蒋丽娟)短视频种草、直播带货热销、特产美食出圈……近年来,各类“网红食品”凭借新颖的营销方式迅速走红,成为市民消费、游客选购的热门选择。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立足本地食品产业特色与监管实际,于今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全域监管、生产流通全链条治理,从严排查风险隐患、重拳整治违法乱象,全力守护群众和游客“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本次整治覆盖饮料、方便食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糖果制品等七大类别。同时,立足广西特色食品产业,将螺蛳粉、桔/橘、咸鸭蛋、百香果、六堡茶、脆柿、八角/桂皮、纯水牛乳(奶)、调制水牛乳(奶)、鱼油凝胶糖果、荔枝、桂圆、芒果等十余种热销品种纳入整治范围。针对桂林本地食品产业特点,特别将“柿饼(蜜饯、水果干制品)”列入重点监管清单,确保全域排查到位,不留监管盲区。
  结合“网红食品”行业多发、易发违法问题的特点,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资质管理、委托加工、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五个维度展开靶向治理。具体而言,在严查资质管理违规方面,将严查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生产销售“网红食品”、伪造冒用生产资质、电商平台及直播带货商家未落实入驻主体资质审核义务等违规行为;在规范委托加工生产方面,将严厉打击委托无资质企业代工、委托方与受托方未落实质量管控责任、产品标签标识虚假不规范、通过代工协议规避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乱象;在严打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方面,将重点抽检“网红”养生食品、代餐产品,排查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违规使用防腐剂、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行为。在整治虚假宣传、夸大营销乱象方面,将针对短视频、直播带货场景,查处主播虚构功效、使用隐晦话术等虚假宣传,以及宣称普通食品具备保健、治疗疗效,误导消费者等广告违法行为;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方面,将严查“网红食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产地、配料,冒用知名品牌厂名厂址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此外,在监管措施上,专项整治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线下,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特产专营店、旅游景区食品店铺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同步加大重点品类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频次。线上,压实电商平台、短视频直播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落实商品审核、广告巡查、违法商户清退机制,常态化巡查直播间“网红食品”带货内容,及时下架违规商品、关停违规带货账号。
  “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保持高压整治态势,持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以扎实整治成效守护市民和游客‘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负责人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如发现“网红食品”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请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等进行举报,一起携手共建安全、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