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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桂林日报

桂林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七)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日期: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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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版:时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问题三十七“未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实问题”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整改方案中关于问题和整改措施的描述
  问题描述:梧州岑溪市是全国最主要的花岗岩生产基地之一,31座矿山中有20座未严格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阶梯型开采,对矿山“开膛破肚”不分层垂直剥离,造成山体严重受损,生态破坏严重、复垦难度极大。现场抽查9座现有矿山,只有1座设置了规范弃土弃石场,矿区开采产生的废土废石积存总量达1亿多吨,大多沿山体、沟谷等区域随意排放,造成矿区外大面积生态破坏。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实。
  整改措施160:严格实施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审查,确保方案科学合理。完善绿色矿山创建及考评验收制度,提高创建质量。优化绿色矿山考核评分细则,提高矿区绿化率等核心指标考核权重,严格创建标准和监管要求,确保绿色矿山创建质量。
  二、桂林市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60完成情况:制定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备案工作细则,明确了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相关制度及流程。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促进我市全面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意见》(市政〔2022〕6号),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矿业权空间管控。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常态化建设,严格按照标准对全市92座绿色矿山开展复核,对29座未按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进行摘帽除名,移除绿色矿山项目库,待其全面完成整改验收后方可再入库,确保绿色矿山创建质量。
  四、验收情况
  2022年3月14日—25日,市自然资源局对问题编号三十七的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确认该问题已落实了自治区整改方案的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202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桂林市整改情况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科
  联系电话:0773—7598326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辅楼6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