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日期:01-31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4月9日至5月9日对广西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5月1日至5月7日下沉到桂林市开展督察。2021年12月1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其中,涉及桂林市整改问题14个。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坚持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和具体行动,从严抓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截至2025年12月31日,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375件环境信访件,已办结370件,办结率达98.67%,剩余5件环境信访件正在推进整改中。本次按要求公开2025年整改工作情况。
一、扛牢责任、担当作为,强力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坚决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2025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市重点督查和绩效考核内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公开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进一步压实全市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二)坚持多措并举,拉条挂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一是高位推动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就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带队深入县区一线调研督导,通过信函的方式将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移交给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推动问题解决。二是动态跟踪整改进展。严格落实“月度调度”机制,制定《2025年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验收销号计划表》,安排专人指导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实现整改销号过程动态跟踪。三是坚持以督促改。实行督查工作常态化和制度化,对整改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
(三)健全制度体系,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根基。印发《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每年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报告》,科学划定桂林市中心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秸秆禁烧区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正式实施《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印发《桂林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年)》《桂林市港口与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以完善的工作机制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根基。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生态环境质量向好向优。2025年桂林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5.6%,PM2.5浓度28.0微克/立方米,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圆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漓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全面完成漓江4条支流“消劣返清”各项工程措施任务,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和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86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治理(管控)率提升至51.3%。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完成15个“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建成171个“无废细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保持100%。
(二)环境安全底线筑牢筑强。重点推进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立行立改类污染源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中长期整治类污染源全部完成风险隐患评估和整治方案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自治区反馈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有序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矿业权退出工作,涉及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因特殊情况未完成整改的均已按程序上报处理。扎实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全市累计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490.24公顷,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率达60.82%,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2025年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7件、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3件。
(三)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生物多样性持续向好,2025年全市新发现刘三姐纤树蛙、花坪尼格蛛、猫儿山开口箭等21个物种,助力生物多样性持续向好。桂林市生态产品总值初步核算超过7000亿元,为绿水青山贴上“价值标签”。成功预售广西首批林业碳普惠产品“漓江秀林”。桂林溢达获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认证。桂林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美丽城市先行区建设名单,阳朔入选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首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名单。荔江湿地列入国家重要湿地。会仙喀斯特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漓江景区“绿色转型+创新发展”实践案例获评“2025年旅游名城名镇和旅游景区创新发展案例”。
(四)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统筹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桂林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2.71%,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61.45万吨/日以上;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0.462万吨/日以上,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95.7%;全市1683个行政村中有1677个已建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除少数偏远山区外,基本实现“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下一步,桂林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自觉把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和底线要求,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全面推进美丽桂林建设,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奋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