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制定、修改和执行,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护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在数据驱动的商业逻辑下,消费者往往在“黑箱”中交易——个人数据被大量收集分析,却对算法如何决定价格、推荐等内容一无所知。《办法》禁止“大数据杀熟”行为,实际上是在划定数字时代商业伦理的底线:技术进步不应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工具,算法效率不应凌驾于社会公平之上。
遏制“大数据杀熟”,关键一步在于推进监管精细化与技术化并举。传统监管模式在面对高度复杂、动态演化的算法系统时往往力有不逮。《办法》中强调的“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为部门协同提供了制度基础。但更关键的是,通过建立专业算法审计团队、研发监测工具、制定算法备案与解释标准,实现对平台定价机制的可视化监管。简而言之,只有监管者搞清楚算法,才能有效识别那些以“个性化服务”为名的价格歧视。
构建多元共治的制衡格局,是制度落地的社会基础。《办法》鼓励平台发布合规报告、引入第三方“体检”,这为社会监督开辟了通道。着眼未来,可进一步探索建立由技术专家、法律人士、消费者代表组成的算法伦理委员会,对平台关键算法进行独立评估;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要求超大型平台定期进行系统性风险评估并公开结果。当平台运作从“黑箱”转向“玻璃箱”,市场自律与社会监督才能真正发挥效能。
完善消费者赋权与救济体系,是制度生命力的根本保障。《办法》要求平台设置申诉渠道,但这更多是事后救济。应向前端延伸保护链条:强化知情权,要求平台以通俗方式向用户解释算法基本原理与价格形成机制;保障选择权,为用户提供不基于个性化推荐的“简洁版”服务选项;优化救济路径,建立专门的数字消费争议在线解决平台,并探索适用于算法侵权的集体诉讼制度。当每个消费者都能成为自身权利的守护者,平台的自律意识才会真正觉醒。
若短期流量变现的压力压倒长期用户信任的构建,算法就极易滑向“杀熟”的捷径。遏制“大数据杀熟”,需要重塑平台经济的发展逻辑。《办法》的出台向市场传递清晰信号:只有将社会责任内化为企业基因,将用户权益置于商业决策的核心,平台经济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