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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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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桂林日报

法官易颖:五年司法探索 守护漓江生态底色

日期: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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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回顾自己过去五年的工作,易颖满心自豪与欣慰。   □本报记者张苑 文/摄
  12月10日上午,在桂林创意产业园内的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内,厚厚的案件台账、《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册等整齐摆放在案桌,墙面张贴的照片直观记录着从2021年以来巡回法庭团队工作的点滴。
  “我们的漓江巡回法庭成立五年,共办理审结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各类案件68件。从2021年30件的高发态势,到2025年仅有2件……民众的环保意识逐年提高,漓江的水越来越清,这就是我们工作的意义。”回顾过去的五年,现任七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的易颖说。她的话语里满是自豪与欣慰。
  自2021年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简称“漓江巡回法庭”)成立开始,易颖便与这条承载桂林文脉的“母亲河”结下不解之缘。作为漓江生态司法保护的见证者和实践者,易颖用五年光阴践行司法使命,将法治力量融入漓江风景名胜区的每一处美景中。2022年至2024年担任法庭负责人期间,她带领团队以法为剑,在漓江生态司法保护的新领域勇探新路,用数十份公正判决书,以及多项创新机制,为漓江织就了一张坚实的法治“防护网”。
    法槌敲响:以创新之力守护漓江
  时间的指针拨回到2021年5月,漓江巡回法庭正式成立,由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一名法警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三合一”集中管辖。这是桂林以司法力量守护漓江的重要里程碑。
  2022年,易颖正式担任漓江巡回法庭的负责人,接过了漓江生态司法保护的重任。“当时心里既激动又忐忑,激动的是能为守护漓江出一份力,忐忑的是‘三合一’集中管辖模式没有太多先例可循,每一步都需要我们自己去摸索。”易颖回忆说。
  所谓“三合一”集中管辖,即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环境资源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案件实行统一审理。这一模式在根本上解决了破坏漓江流域生态环境案件的执法力度、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消除了不同法院“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但对审判团队而言,“三合一”意味着更大的挑战——不仅要精通多个领域的相关法律、掌握丰富的环境科学知识,还要求法官具有很高的综合能力。
  “我们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借鉴,每一步都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易颖带头钻研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查阅大量案例资料,多次到案发地实地探访,还主动向环保专家请教,短短几个月就从“环境司法新手”成长为“业务骨干”。
  在办理的漓江生态环境案件中,让易颖印象最深的是2023年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邬某某非法采挖漓江岸边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落叶兰,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当时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被告人采挖51株落叶兰对漓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如何准确评估的问题。”易颖说,为了寻找突破口,她与团队反复研究、大胆探索,创新性引入专家意见方式来确定损害数额并适用惩罚性赔偿。他们主动联系广西师范大学生态及法律方面的专家教授,对案发地进行勘察之后,评估出被告人的破坏行为导致漓江生态损失5万多元,并在广西首次适用惩罚性赔偿,支持被告以提供环境公益劳动的方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这样既最大程度实现生态修复效果,切实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又减轻侵权人的经济压力,彰显了司法温度。
  类似的创新案例还有不少。“每一个案件都关乎漓江的未来,容不得半点马虎。每一项工作都是新的挑战,需要我们思考探索。”为了让案件审理更加贴近实际,易颖常常带着办案团队深入案发地调查取证,翻山越岭、涉水过河成为工作常态。
  据统计,2021年漓江巡回法庭成立至今,共办理审结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各类案件68件,发出司法建议2份,一审服判息诉率98.18%,判处罚金17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30余万元,罚金认缴率及生态修复支持率达到100%。
    法润民心:让“破坏者”变身“守护者”
  “对于破坏环境案件来说,防治大于惩治。”在易颖看来,漓江巡回法庭的成立,以及她跟团队努力工作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惩治犯罪,更在于让环境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
  为此,每年4月25日的“漓江保护日”,易颖和团队都选取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将庭审现场设在漓江边、山脚下、村子里,同时对审判进行网上直播。通过“巡回审判+直播普法”的形式,还组织开展漓江联合巡查、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活动,让“保护漓江、人人有责”的理念悄然融入千家万户。
  漓江生态保护从来不是“独角戏”,而是需要多方合力的“大合唱”。为此,易颖积极推动构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体系。近几年她参与起草了《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等,还积极倡导法院与检察院、漓管委、纪委监委等多部门在漓江执法、司法、监督工作中建立衔接机制。
  如今,由多部门联合打造的三处漓江生态保护及公益诉讼补植增殖示范基地已初见成效,一批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的典型样本正在形成。易颖至今记得,2023年在漓江边审理邬某某案时,一位旁听老人这样感慨:“原来挖几株草后果这么重,以后一定好好保护这片山水。”这句话,正是对她工作意义的最好诠释。
    使命续航:让漓江永葆水清岸绿
  一组数据见证着五年守护的成果:2021年审理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各类案件30件、2022年15件、2023年15件、2024年6件、2025年2件。
  “这五年,破坏漓江的案件呈‘断崖式’下降。这说明我们保护漓江的工作收获了效果。”易颖说,与“断崖式”案件下降趋势相对应的是,五年来漓江水质稳居全国前列,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这让我们倍感欣慰。2024年,易颖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十四五”收官在即,“十五五”蓝图将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易颖的规划清晰而坚定:“我们要进一步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建立生态损害赔偿与修复长效机制,还要深化多部门协作。”她还有更具体的期待:希望漓江保护工作能有更完善的保障,例如出台生态损害赔偿评估的统一规范,设立漓江生态保护专户基金,让每一笔修复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我相信,未来在法治护航与全民守护的双重力量下,漓江一直水清岸绿、生机盎然。”——这是易颖的心愿,也是所有漓江守护者共同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