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检查《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
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日期:12-06
本报讯(记者李思静)《桂林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2月1日施行。12月3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陆波带队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领导杨莎莎等参加检查。
当天,检查组一行前往象山景区、滨江路察看旅游市场秩序情况,随后前往桂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电子行程单管理情况,并前往桂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旅游警察支队)了解支队工作运行情况。
检查组指出,《条例》的出台,是我市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桂林旅游市场监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条例》聚焦“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市场顽疾,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并对旅行社、导游开展旅游活动和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服务环节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具体规范,对一些新业态和新问题作出了引导性规定。有关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旅游发展综合监管,确保《条例》贯彻实施。
检查组强调,良好的秩序和环境是桂林旅游的生命线。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推进服务提升与管理焕新,全力守护“山水甲天下”的金字招牌。要构建协同治理新格局,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文明有序、活力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以优质服务换得旅游市场“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