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哲学意蕴
日期:11-13
□邓倩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包含丰富的哲学意蕴,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道法自然的民族气质,又承载着知行合一的行为品质,还闪耀着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理论的认识。
一、蕴含“道法自然”民族气质,与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观具有高度契合性
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宇宙观,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存在高度契合关系。这种契合并非抽象的理念叠加,而是深植于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农耕文化根基——中华文明始终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视作社会发展的基本准则,无论是道家倡导的“道法自然”、儒家主张的“仁民爱物”“节用爱人”“民胞物与”,还是佛教秉持的“众生平等”“因果报应”,这些思想中蕴含的深刻生态伦理与哲学智慧,不仅定义了中国人思想文化体系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日常实践形态,更为当代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丰厚的传统滋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并引用《庄子·齐物论》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经典论述,正是对这一传统智慧的当代传承与升华,清晰阐释了人与自然界的一体性、共生性本质,搭建起传统宇宙观与现代发展理念的桥梁。
普遍联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在无限时空维度下共有的客观本质,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任何事物都无法脱离联系而存在,世界是万物相联的系统性整体。这也决定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人”是作为一个整体性存在的全人类。在西方现代化推进过程中,严重忽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导致出现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问题,遭受恩格斯所言之自然的“报复”,实践证明这是一条难以持续的现代化道路。进入全球化时代,随着资本主义在全球范围的扩展,生态问题的危害烈度不断升级、影响广度持续扩大,人们越来越意识到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重要性,解决环境问题离不开全人类的努力。中国提出的“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庄重倡议,就是对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观中“世界是万物相联的系统性整体”这一核心思想的生动实践,唯有以“全人类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将各国的生态实践纳入全球生态系统的整体框架中,才能真正推动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在普遍联系的辩证关系中实现协同发展。
二、承载“知行合一”行为品质,与马克思主义科学实践观具有深刻同源性
“知行合一”不仅是王阳明笔下的心学要义,更是中华农耕文明五千年续存的生存逻辑——知行脱节,田地即荒;知行合一,五谷丰登。“知”包含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与认知,主张人需以谦逊态度把握自然的内在法则,这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前提。“行”强调将对自然的认知转化为顺应自然的实践,主张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需克制主观妄为,以“顺应”而非“征服”的姿态与自然互动。古人通过观察四季更替、昼夜变化总结出二十四节气、桑基鱼塘、轮作休耕的农业规律,皆是在“知”自然限度后即时展开的“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维度,打破了传统现代化“征服自然、索取自然”的单向逻辑,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合一”思想深度融入生态实践,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价值逻辑,确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为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支撑与实践动力。
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一个突出主题和鲜明特征。马克思强调:“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这就告诉我们,实践把人与自然及社会联系起来,人的主体性、人对自然的依赖、自然对人的制约统一于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之中,没有实践的介入,就不可能达到“两个和解”,即“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人类只有一方面自觉遵循尊重自然规律,另一方面又在自然规律允许范围内开发、利用自然,才能既生产出一代又一代人生存所需要的物质精神文化产品,又能为子孙后代的永续发展留存生态环境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以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总体思路进行整体谋划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绿色发展”纳入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三、闪耀“以人为本”价值理念,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具有内在一致性
“以人为本”强调人在天地万物中的中心地位,不仅关注人的物质需求,更重视自然对人精神世界的滋养,始终将人置于自然生态的整体框架中,既不忽视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也不弱化人的主体价值,而是通过“顺天应人、可持续发展、精神滋养”的路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种思想不仅为古代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更为当代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只有始终以人的生存福祉、发展权利与精神需求为根本,才能在生态保护与人类发展之间找到平衡,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发展。“人因自然而生”,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首要条件,一旦生态遭到破坏,人的生命健康与基本生活将失去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深刻把握这一逻辑,将“守护生态底线”作为满足人生存需求的核心任务。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呈现二律背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受资本与利益驱动,人类对自然展开前所未有的开发,虽获取大量物质财富,表面成为自然的主人与征服者;另一方面,过度开采使自然承载力逼近极限,加之大工业发展与污染加剧,人的生存环境愈发恶劣,反而逐渐沦为自然的奴隶与被征服者。基于此,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两个和解”,以此来破解人类社会发展难题、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然而“两个和解”不能自动实现,只能在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运动变化中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原则,既确立了中国式现代化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逻辑,也彰显了东方大国现代化的生态底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擘画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蓝图,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与中国生态实践、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开辟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中国化时代化的新境界,为“两个和解”在中国的实现明确了目标。在这个意义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人类社会实现现代化开辟了一条生态文明的中国道路。
[作者:邓倩,桂林医科大学副教授。本文系2021年度桂林医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立项课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研究”(2021XZXZD01)、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关系思想发展轨迹研究”(2023KY0499)、2025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课题“新质生产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研究”(25KSF26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