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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桂林日报

以“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
打造国家示范区“桂林样板”

日期: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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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1版:头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陈娟
  拥堵的“大城市病”该怎么解决?资源型城市怎样实现成功转型?“绿水青山”又如何变成“金山银山”?……2018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深圳市、太原市、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简称“示范区”),是中国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参与全球治理的务实行动。桂林市作为国家首批三个示范区之一,以“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题,经过五年的探索实践,在破解可持续发展典型问题、培育经济新动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局面初步形成,正在向全国和世界展示着可持续发展的“桂林智慧”和“中国方案”。

  上下合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示范区建设是落实国际承诺的务实行动,更是新形势下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意义重大。
  肩负国家重任,桂林市积极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成立了自治区、桂林市、各县(市、区)三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构建“一办十组”专班专抓工作机制,建立各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机制。将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列入各级政府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五年来,自治区科技厅及相关厅委办局还给予了我市大力支持和帮助,推动自治区政府出台为桂林建设示范区量身定制的支持政策。
  五年来,桂林市通过采取漓江流域创新保护机制、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内部动力机制、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以及可持续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与落地示范基地建设等举措,持续改善桂林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文化与康养等产业创新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绿色产业的协调发展。
  同时,桂林市先后颁布实施《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桂林市灵渠保护条例》,为桂林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法规支撑。桂林将每年4月25日确定为“漓江保护日”,并率先在全国建立市县乡村公安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同时,编制下发《桂林市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桂林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为推动示范区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