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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中老年时报

法律课堂

日期:10-12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已过退休年龄能否认定工伤

  罗先生是农业户口,近两年一直在一家工厂从事保安工作,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没有办理过退休手续,也没领过退休金。最近,他在工作中不慎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并获得赔偿?

  律师解答: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公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看演唱会买到盲区票能否退票

  万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张演唱会门票。演唱会当日,她赶到现场才发现,该座位完全看不见舞台,全程“只闻声不见人”。原来,购票时网站不支持选座,消费者到达现场才得知买到了盲区,这种情况下可否退票或要求补偿?

  律师解答:这种情况属于主办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主办方有义务将视野不佳的位置予以特别标注,明确告知消费者,或直接公布座位图,标出其中视野不佳的区域。对于这种到了现场才发现座位视野不佳的情况,消费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主办方退票或降价。

  

  用餐时被服务员烫伤

  能要求经营者赔偿吗

  孟女士和朋友去吃火锅,服务员在加汤时不小心将热汤倒在了孟女士身上。孟女士受伤住院30天,要求饭店赔偿损失,饭店方却称服务员是临时工,不应由店方赔偿,应由服务员个人承担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律师解答:饭店无权以任何理由主张免责。《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就是说,只要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侵权责任。理解该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三点:一是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工作人员的行为与“执行工作任务”有关,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单位也不承担侵权责任,而应当由工作人员自己承担;二是“工作人员”既包括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也包括临时在单位工作的员工;三是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证明自己在选任或者监督方面尽到了相应的义务来主张免责。

  服务员是饭店的工作人员,并且是在上菜时造成顾客损害的,因此,饭店既不能以服务员系临时工为由主张免责,也不能以服务员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由拒绝承担侵权责任。

  

  离婚时股票收益如何分割

  刘女士和丈夫打算离婚,丈夫在婚前婚后都买了股票,部分股票持有很久,收益也很高。这些股票和相应的收益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股票在婚后产生的包括分红在内的收益,在性质上都属于投资收益。如果该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股票则属于夫妻共有。

  夫妻离婚时,对于股票及其收益,可以协商折价分割,即一方继续持有股票,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是最常见也是最便捷的方案。如果一方坚持要求分割股票,除了《民法典》,还需要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据《法治时报》《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