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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中老年时报

装修公司延期交付拒赔违约金 如何维权

日期:09-07
字号:大中小
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刘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全包装修合同,约定工期90天,总价15万元,违约金为每日万分之五。现已超期45天,工程仍处于停工状态。刘先生要求支付违约金,装修公司称“因定制门窗到货延迟,属于不可抗力”,拒绝赔偿。装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刘先生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装修公司的理由一般不成立。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定制门窗到货延迟属于装修公司应预见并妥善安排的商业风险,不构成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刘先生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权:第一,发函书面催告装修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如7日)复工并明确违约金计算方式;第二,若其仍不履行,可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他人完成剩余工程;第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逾期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并赔偿因延期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另行租房费用等)。建议刘先生保存合同、付款凭证、停工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