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鸽扰邻14年 “有证”不是挡箭牌
日期:08-28
上海市松江区海立华亭小区居民周鸣,被楼下邻居的鸽子困扰了整整14年。楼下两户在公共绿地搭棚养鸽,旁边50号楼还有一户,这三户合计上百只。鸽粪臭气常年飘入,窗户不敢开;鸽群早晚咕叫扑腾,关窗也听得见;阳台晾衣常沾异味甚至鸽粪。他向执法部门投诉,答复却是“对方有证”,不好处理。
“有证”成了养鸽扰民的“许可证”?在养鸽人看来,这张证意味着自己的搭建行为“合法合规”,是理直气壮的“护身符”。但仔细看,这个“证”只是信鸽协会颁发的会员资质和鸽棚合格证。协会是社会团体,并非规划审批机关,其合格证不能替代法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属地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也承认,50号楼养鸽户没有任何合法合规手续,48号楼两户鸽棚虽有“证”,但未经行政规划审批,属历史违建。更不要说这些鸽棚搭在小区公共绿地上,按照《民法典》第274条,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个人无权擅自占用。
养信鸽是合法爱好,但在城市饲养信鸽(肉鸽不许饲养)不能以牺牲邻居正常生活为代价。《民法典》确立的相邻权明确,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妨碍相邻方通风、采光,不得排放污染物或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持证养鸽同样须遵守环保、卫生、物业管理等法规。司法实践中,判决养鸽户拆除鸽棚、停止侵害的案例并不少见。
然而,现实中,不少基层执法面对“持证养鸽”的投诉,常束手束脚,一见协会证书便觉师出无名,将问题推向调解。周鸣的遭遇即是典型:调解无数次,鸽子越养越多,环境越来越糟。一纸协会合格证,竟成了不作为的挡箭牌。
好在这起事件后续处置回应了公众期待:无证鸽棚将清理整治,持证鸽棚虽属历史违建,若调解不成也将依法拆除。这表明,无论有无证件,只要鸽棚违建或养鸽扰民,就有法可依、坚决拆除。“持证”不是“护身符”,“历史遗留”也不是“免拆令”。
但让居民忍受14年才等到这个说法,实在漫长。城市建成区内信鸽饲养引发的邻里纠纷,是基层治理的棘手难题。调解一旦沦为无限期拖延,受害方就成了最大的代价承受者。这种无力感,在许多老旧小区并非个案。
养鸽本身无过,问题在于养在哪里、怎么养、是否影响他人。协会证书可证明血统和参赛资格,却不该成为侵害邻里安宁的挡箭牌。当个人爱好与公共利益冲突时,执法部门坚决支持守规守法一方,调解不成,依法果断处置,才是应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