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想移除先辈遗像 被法院驳回
日期:08-17
许某甲、许某乙在厦门拥有一套房屋,该房屋东北向中间区域自1980年起便是许氏家族核心祭祀空间。许某丙的奶奶生前长居于此,去世后遗像摆入该区域。此后,许某甲、许某乙的父母遗像也陆续摆放于此,逢年过节,家族成员齐聚祭拜。多年来,许某甲、许某乙未对该空间祭祀用途提异议,还积极参与祭祀。
2025年,许某甲、许某乙以计划维修房屋后出租为由,要求许某丙将许某丙奶奶遗像搬离。许某丙拒绝,认为此举破坏家族伦理秩序,且房屋维修与保留祭祀功能并不冲突。许某甲、许某乙因此起诉至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表示,该祭祀空间仅用于许氏家族长期祭祀,不适合简单机械适用物权规则,许某甲、许某乙无权以排除妨碍要求搬离遗像;许某甲、许某乙多年默许并参与祭祀,认可物权行使与祭祀可共存,要求搬离遗像有悖公序良俗和权利容忍义务。
最终,法院驳回许某甲、许某乙的诉讼请求。
(据《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