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一男子因盗窃电瓶车电瓶落网。该男子当场发誓不再偷盗,民警随即出示了他去年被抓时发誓“永不再犯”的审讯视频。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惯偷的“发誓”不是悔过,而是习惯性表演。不是所有浪子都肯回头,回头是岸的有,回放被打脸的也不少。发誓要是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