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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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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中老年时报

修窗工从四楼坠落 向房主索赔八十万元

日期: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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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意外坠落,引发八十余万元的赔偿纠纷,法院如何厘清责任、化解矛盾?日前,市三中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维修窗户高空坠落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承办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耐心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全额支付约定的赔偿款,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

  小田经营一家门窗店,主营门窗定制、安装与维修等业务。居民老魏因家中阳台窗户老化,专程找到小田,委托其为自家四楼住宅定制并更换阳台窗户。业务谈妥后,小田亲自上门完成窗户定制、安装等全套工作,老魏当场结清所有材料费、安装费,双方此次服务合作顺利结束。

  本以为门窗更换事宜尘埃落定,可数月后,老魏新装的阳台窗户出现严重漏水。每逢降雨天气,窗边墙体便出现渗水、积水情况,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老魏再次联系小田,请其上门修补漏水点。接到维修请求后,小田随即前往老魏家中开展维修作业。为彻底修复窗边与外墙衔接处的漏水裂缝,小田采取户外作业方式,双手扒住阳台护栏,将大半个身体探出四楼窗外进行施工。

  高空户外作业风险极高,且现场缺乏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过程中,小田不慎失去平衡,从四楼坠落。随后,小田被紧急送医救治,虽历经近一年的治疗与康复休养,身体仍落下永久性损伤。经司法鉴定,小田伤情构成一处八级伤残、三处十级伤残,不仅承受着身体痛苦与精神压力,后续康复治疗、生活休养也产生了高额费用。

  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责任划分、赔偿金额等问题多次沟通协商。小田认为,自己是在为老魏维修窗户的过程中意外受伤,老魏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老魏则对责任归属存在异议。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赔偿方案。多次协商无果后,小田将老魏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细致还原事故经过,归纳双方争议焦点。一方面,小田作为长期从事门窗安装维修的从业者,具备专业作业经验,理应知晓高空户外作业的危险性,更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规范操作,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冒险作业,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结合本次维修的作业场景、作业方式等具体情况,法官综合研判双方过错程度,厘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同时,承办法官考虑到小田因重伤长期无法正常工作,持续的康复治疗让其家庭背负较重经济压力,急需赔偿资金维持后续治疗与日常生活;也充分考量老魏的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因赔偿问题给其造成新的生活困难。

  此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针对原告的伤情损失、后续康复需求以及被告的客观经济条件,法官反复沟通磋商、居中协调,不断缩小双方在赔偿金额上的分歧。经过多轮耐心沟通、细致劝解,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签署当日,被告老魏按照约定,当场一次性足额支付赔偿款,该案赔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这起持续许久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化解。

  记者 常健 通讯员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