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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中老年时报

真实案例解析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后果

日期: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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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声屏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凝聚全社会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天津生活广播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共同合作,在《法律与生活》节目开办了专题栏目“津心守未”。

  近日节目邀请到的嘉宾是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刘士榕。刘士榕从司法实践视角出发,通过真实案例深度解析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沉迷网络、强行索要财物四类最常见不良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现实危害,引导未成年人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远离犯罪。

  所谓“旷课”,是指学生不请假而缺课,是逃避学校管理和教育的行为。而“夜不归宿”,是指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而在外过夜,是逃避监护的行为。这两种行为看似只是“贪玩”“任性”,但在实践中,因夜不归宿而引发犯罪的案件非常多。康某是一名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后跟随父亲生活,但父亲疏于管教,康某经常夜不归宿,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有一天晚上,康某又在网吧里玩了一整夜。与他一起的朋友因为在网吧抢座位与他人发生冲突,康某二话不说冲上去帮忙,持刀将两名被害人刺成一重伤、一轻伤。最终,康某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16岁的少年,仅仅因为帮朋友的忙,就毁掉了自己的一生。

  打架斗殴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而辱骂他人又是导致双方冲突甚至打架斗殴的导火索。这两种行为都有可能触犯我国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或聚众斗殴罪。这里我想再分享一个案例。被告人徐某和李某均是17岁的学生,因为徐某给李某起绰号的问题,李某对徐某产生了不满,双方约定三天后在校门口“一较高低”。案发当天,双方都找到了自己的同学好友,一共纠集了十几个人参与打斗,造成了学校门口秩序的严重混乱,双方都有人员受伤。最终,所有参与人员均被刑事处罚或者校纪处罚。

  互联网为未成年人带来了无尽的知识与乐趣,但也伴随着各式各样的风险,网络游戏、短视频、社交媒体等平台犹如一个个无形的漩涡吸引着未成年人的目光,过度沉迷网络不仅会影响他们的学业,更会损害他们的身心健康,成为他们踏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导火索。在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曾经办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张某,16岁,喜欢上网玩网络游戏,并在网上买点卡、装备,导致他的生活费很快花光。于是,张某趁同学王某熟睡之机,盗取了王某的银行卡,到学校附近的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分6次取走现金2900元后,又返回学校。晚上张某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供述,取完钱后,他一头扎进网吧,给自己买了几百元游戏点卡,又在网上买了几百元装备,还买了西服、请了同学吃饭等,抓获时钱已被他挥霍只剩下200元。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的情节严重的,可能引发各种犯罪。在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曾经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中,多名辍学的未成年人没事就纠结在一起,抢被害人的几十块钱或抢手机拿出去卖钱,再一起出去玩乐,最后全部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一个个案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核心在于“防患于未然”,将犯罪预防关口前移。当一个孩子出现旷课、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时,如果家庭能及时发现、学校能及时介入、社会能及时关注,很多悲剧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只有家庭、学校、社会携起手来,才能真正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网。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收听每周三11:30天津生活广播播出的《法律与生活》的专题栏目“津心守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