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家“裸奔”,女业主拍下发群是维权还是违法?
日期:07-03
“山东女子拍邻居家中裸照发业主群”近日又冲上热搜:女业主发现对面楼男邻居在家赤身,拍照发群提醒对方“不要影响其他邻居及未成年人”,男业主回怼“你犯法了知道吗”并报了警。律师称,男子在家赤身不违法,女子发照构成侵权。
话题吵得很凶,有人认为,女业主是为民除害,有人则认为其侵权违法,方式过激。但媒体查证,这其实是2019年7月济南某小区的旧闻,聊天截图与当年完全一致,2021年、2022年也都曾发酵过一轮。一起多年前的邻里纠纷,被炒冷饭,本身就有点荒诞。不过,旧闻归旧闻,争论具有典型性,值得说道说道。
先说基本判断:男子在家不穿衣服、不拉窗帘,确实有碍观瞻,万一被发现,令双方都尴尬不适。但家是私密空间,只要男子不是故意站在窗边做不雅动作、不冲着窗外招摇,还真如律师所言并不违法。
而正常楼间距下,对面楼有人“裸奔”,肉眼其实很难看清细节,人的视力没那么夸张。那这张能辨认出人的照片怎么来的?当年报道没细说,但大概率是手机长焦镜头替肉眼“补了刀”——现在手机变焦像放大镜,肉眼看糊成轮廓的东西,镜头一拉就清清楚楚。所以这案子的问题不只是在“发群传播”,举着手机对准别人家窗户去“确认”,就涉嫌侵权了。
更别说女业主把照片扔进几百人业主群,让男业主“社死”了。《民法典》规定,未经同意拍摄、公开他人私密活动,就是侵权。《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偷拍、散布他人隐私,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至10日拘留,可并处罚款。当年济南警方的处理,也是让女业主删照、当面道歉、签了书面保证书。
不少网友说:“性别一换,去吃牢饭”,这话有些道理,但隐私权不该看性别。拿起手机对准别人家窗户拍摄,无论拍摄者是男是女,被拍者是男是女,都是侵权。
其实,女业主真觉得被冒犯,本来有更稳妥的处理办法。可以私下沟通、找物业转达、群里不点名提醒一句“对面低层住户麻烦拉上窗帘哈,家有小孩”,哪条都比拍照发群强。就算觉得对方实在影响生活,报警也是一种路径。男业主行为虽不违法,但有违公序良俗,而警方的调解劝导,比你亲自下场偷拍合法得多。维权不能以违法为代价,这是正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