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中驱赶避雨者 保安是冷血还是本职工作?
日期:06-26
6月22日清晨,江苏省江阴市突降暴雨。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在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门口躲雨,被保安驱赶。女子拍下的视频里,保安说“这是单位,不能停”。然而,同样是在门口,一辆红色汽车停在保安亭外,另有一辆汽车顺利驶入单位院内,保安的态度截然不同。
这段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觉得保安太势利,骑电动车和开汽车的区别对待;也有网友替保安说话,开私家车的大概率是本单位的,当然可以进。而女子是“外人”,不让她靠近单位门口,并非势利眼。还有人说保安只是执行单位的规定,一个打工的没有决定权,一旦发生磕碰纠纷,或遭到领导责问,最后被处分的肯定是他。当天下午,江阴文旅局回应称已记录上报,单位停车位确实紧张,外围停车容易被城管处罚。但他们也表示,会跟保安沟通,特殊天气可以适当通融。
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广东省佛山市一名带1岁孩子的宝妈在顺德渔村门口避雨,和保安发生了争执。涉事商家先发道歉信,承认员工态度生硬、缺乏变通,后来公开完整监控,证明保安其实是让挪车而不是赶人走,因为方言和普通话沟通不畅造成了误会,双方最终和解。监控出来前,舆论一边倒批评商家;监控出来后,很多人转而去质疑宝妈发布的视频是否片面。
佛山事件的反转提醒我们,网络上的单方视频需要谨慎对待。但江阴事件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是保安不让躲雨,而是汽车能进,电动车不能进。这放大了普通人遭遇差别对待时的委屈感。从管理角度看,保安对外来车辆进行拦阻或询问是职责所在,但对于步行或骑行者的临时避雨需求,其劝阻依据相对模糊。而文旅局作为公共机构,比商业场所更应有服务意识,极端天气下让路人避雨,是基本的人情事理。
不过,很多单位缺少极端天气下的处置机制,一线人员只能硬性执行,遇到特殊情况没有灵活处理的依据。江阴文旅局的回应提到了“适当通融”,但通融终究是临时性的,真正需要的是更明确的操作指引。
各地机关和公共服务单位应出台极端天气下的便民处置细则,明确暴雨、高温等预警期间,允许群众在门前屋檐下临时躲避,赋予安保人员灵活处理的权限,让一线执行者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安不用为难,市民也不用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