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针对近年来外卖食品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及第三方平台等主体明确了具体责任义务与管理要求,为整治网络餐饮乱象提供了法规依据。规定实施后,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本市网络餐饮服务行业组织专项抽查。
查处两家违规商户
新规明确规定,入网餐饮企业的平台网店名称须与线下实体店招牌保持一致,其经营资质、实体经营门面与实际经营地址等信息,须在平台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确保真实、准确。执法人员通过大数据筛查及线上线下信息比对,发现本市一家快餐店未在平台公示信息中展示实体店门面、店内布局等相关场所照片。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商户营业场所进行实地核查。经核实,该商户在手机平台上显示的店面名称为“天津传统老味肘子饭”,而线下实际门头招牌为“烧烤小龙虾 牛骨羊蝎子”,且平台页面内未展示实景照片。该商户承认存在上述违规行为,表示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立即整改,纠正错误信息。
与此同时,另一组执法人员在某饮品店检查时发现,该商户在自营网络订餐平台上既未公示主体信息,也未标注“无堂食”标识。
针对上述两家商户存在的违规问题,执法人员依规向当事人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要求。结合新规落地初期部分商户存在政策尚不熟悉、实操仍需适应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围绕新规条款开展普法宣教,在严守执法底线、压实合规义务的同时,推动商户进一步规范经营。
掐断源头隐患
此次排查中发现的门店招牌和证照公示信息不符等隐患,看似细碎小事,却可能成为催生“幽灵外卖”的源头。近年来,部分小微餐饮经营者随意变更门店招牌、隐匿实际经营地址、未依规公示主体信息、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经营等违规问题时有发生,少数不法商户甚至在线上接单后转包至无证黑作坊加工餐食,给食品安全带来风险,侵害消费者饮食安全权益。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新规施行后开展执法检查,聚焦网络餐饮由小隐患演变为重大违法风险的关键节点,抓早抓小、源头纠偏。下一步,将以新规落地实施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餐饮商户、外卖平台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整治行业乱象,净化网络餐饮营商环境,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守护群众饮食健康安全。
记者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