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健康证、“幽灵外卖”、生熟混放等乱象被查
日期:06-02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聚焦网络餐饮服务治理重点,近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经营行为,维护网络餐饮市场秩序。
案例一:
餐饮公司网购假健康证
2026年初,市市场监管委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对本市某入网餐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多名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均系伪造。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负责人崔某为方便员工尽快入职,直接通过制假窝点办理了多张假健康证,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同时,崔某作为主要负责人,明知相关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仍安排其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情形。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对相关经营主体和负责人崔某依法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本着追根溯源的原则,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捣毁了本市一个制售假健康证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四名。
案例二:
线上地址在小区 线下藏在小吃街
2026年4月,执法人员通过线上排查获取案源线索,对本市南开区某餐饮服务店开展执法检查。经现场核实,其外卖平台页面显示该店地址为南开区某小区,而实际经营地址为南开区某小吃街某号。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同步对该餐饮店入网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执法检查,确认该平台存在入网商家店铺公示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地址不一致的情况。经进一步核实,该平台在入网商户相关信息录入过程中,因系统问题造成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且未及时纠正。餐饮店与第三方平台上述行为均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就餐区堆满食材 生熟混放
2026年3月,执法人员通过平台外卖骑手反馈获取案源线索,对静海区某面馆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就餐区贮存用于加工制作的食品,且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摆放混乱,未分隔存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5.4.1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规范网络餐饮市场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市市场监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外卖平台迅速发展,网络餐饮占比日益提升,相关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热点。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以及第三方平台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责任意识淡薄、日常管理松懈,甚至知法犯法等问题。
上述三个典型案例,从生产经营环节的人员健康管理,到平台把关不严出现的“幽灵外卖”,再到国家标准规范中的餐饮过程控制,均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高风险环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通过明察暗访、追根溯源、数据比对等方式深挖案源线索,开展实地检查,实现线上线下监管闭环,同步督促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秩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