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天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质效双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加大力度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服务能力“质量”和“效能”双重提升,促进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为,通过持续健全全市充电网络,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开放、充电设备快慢结合、充电服务安全便捷、充电信息互联互通,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配、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建成超50万台充电设施,充电容量达到530万千瓦,满足超过1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同时,提出开展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推广、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改善、充电运营服务质量提升五项行动和相应保障措施。
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行动
首先,补强城市快速充电网络体系。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推动城市充电网络从中心区域向城区边缘有序延伸。
其次,补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能力。推动既有服务区充电设施加快实施升级改造和扩容,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配建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更新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全面提高充电功率。
再次,补齐村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推动公共直流快充站建设,重点在乡镇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医院、学校等对外公共服务机构所属公共停车场,A级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农家院、村委会等地配套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实现“充电站区区全覆盖、充电桩镇镇全覆盖”。
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行动
一方面,加强居住区配建规定执行。落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对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鼓励各区因地制宜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基础类设施改造范围,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另一方面,推广居住区“统建统营”模式。重点在电动汽车渗透率高、接入容量受限、私人桩建设存在制约的居住区,持续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具备安装条件的小区应建尽建,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推广行动
持续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根据国家推动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争取车网互动城市试点,扎实推进车网互动试点项目建设。
组织电网企业等开展场景实测。探索电动汽车负荷参与不同市场类型的技术实现方式,制定通信、控制、系统等标准,聚焦交通枢纽、景区、物流园区等充电场景,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新技术研究,充分挖掘电动汽车移动储能资源潜力。
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改善行动
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强充电配电网络建设,新建居民区合理配置变压器容量,加快老旧社区电力设施升级改造,满足用户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强化报装接电服务保障。持续优化“联网通办”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与电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合作,为购买新能源车的百姓提供购车、接电、装桩“一站式”服务。供电企业在居民个人报装环节主动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协商,统一出具允许施工证明,备案制受理居民申请。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用户安装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必要协助。
充电运营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提升公共充电场站服务水平。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运维体系,鼓励充电运营企业对现有充电设备实施升级改造,遵循“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则,结合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充电需求、区域配电网容量与电网承载能力精准布局,全面清理“僵尸桩”,避免低效无序建设造成的公共资源浪费。
四方面保障措施为行动护航
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方案》明确将加强组织保障、落地实施、安全管理、宣传引导四方面保障措施。
其中,加强落地实施方面,提出本市各区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推动力度,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见效。
加强安全管理方面,加强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提升全链条安全风险防范水平,打造安全、可靠、规范、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
记者 安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