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25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中老年时报

儿子婚后父母出首付款为其购房
这笔钱离婚时能分割吗

日期:03-16
字号:
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张先生父母在张先生婚后出资200万元作为首付款为他购房,房产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贷款由张先生和妻子共同偿还。现在张先生和妻子闹离婚,女方主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张先生父母的出资该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司法实践对此类情况的处理日趋明确。核心在于父母出资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规定,若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则该出资部分对应的房产份额视为子女个人财产。若没有明确表示,则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就张先生的情况而言,登记在张先生一人名下是一个有利因素,但非决定性。房产分割时,会先析出父母出资(若能证明为对张先生个人赠与)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归张先生个人所有,剩余部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后的证据补强(如让父母出具书面说明)在诉讼中证明力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