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共同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新建住宅项目要按照规划标准要求同步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缩小建设规模。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从根本上削减单独占地成本;在供地层面,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免除土地出让金;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模式,土地出让金可分两年缴清,同时支持地方在不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经营性养老用地出让底价,缓解企业初期资金压力。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养老服务供需适配与质量提升成为民生保障重中之重。
陈雪柠(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