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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中老年时报

人社部门解读三大骗保场景

日期: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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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一些机构或个人虚构参保、冒领待遇、骗取补贴……这些欺诈骗保行为损害了社保基金的公平性。为帮助参保群众清晰识别风险、自觉远离陷阱,天津市人社部门准备了“避坑攻略”。

  三大场景剖析

  场景一 虚假劳动关系“挂靠”思维误区:“我没单位,找个公司‘挂靠’一下就能交社保,方便又省事。”

  行为实质:个人与不存在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合谋,伪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以达到参保或享受待遇的目的。

  提示:社保缴纳必须以真实的劳动关系为基础。“挂靠”参保是典型的欺诈行为,不仅权益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查实,所有违规领取的待遇均须退回,并面临法律严惩。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合规参保。

  场景二 隐瞒事实冒领待遇思维误区:“人虽然已经不在了,但养老金、补助金不领白不领,能瞒一阵是一阵。”

  行为实质:参保人去世、服刑或重新就业后,本人或家属故意隐瞒事实,继续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等社保待遇。

  提示:社保待遇的领取资格具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任何不具备领取资格却继续冒领的行为,都属于非法侵占公共财产。请务必履行告知义务,在情况发生变化时,主动、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场景三 提供虚假材料骗保思维误区:“只要材料做得像,就能通过审核拿到补偿。”

  行为实质:通过伪造、变造年龄、特殊工种身份、工伤认定书、劳动关系证明等关键材料,企图骗取或提前获取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

  提示:大数据比对与部门信息共享使得骗保行为难以遁形。任何企图通过伪造材料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都是在挑战法律底线。请务必诚信申报,勿存侥幸心理。

  骗保面临哪些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88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骗保首先将面临“退回+重罚”的经济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明确了骗保不仅是违法,更是犯罪。        记者  张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