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侯 蕾)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从2025年1月1日起,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0.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0.7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4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52%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202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全市惠及254万人。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并自1月起补发。
增加基本养老金计算实例:
某企业退休男同志,1952年5月份出生,退休前本人缴费年限共27年2个月,2024年末年满72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为3489.68元。该同志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每月共增加88.75元,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将达到3578.43元。
增加金额包括四部分:
1.定额调整增加31元。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月增加19.6元,具体计算过程是:15年以下的部分增加10.5元,15年以上的部分增加9.1元((27+1-15)×0.7=9.1),一共增加19.6元(10.5+9.1=19.6)。
3.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月增加18.15元,具体计算过程是:3489.68×0.52%=18.1463≈18.15(计算结果见厘进分)。
4.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四部分累计增加88.75元(31+19.6+18.15+20=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