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艳 通讯员 王万国
近期,厦门市应急管理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3起无证销售压缩氦气案件,涉事企业均被依法立案调查。应急管理部门借此以案释法,提醒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氦气虽为惰性气体、不可燃,但压缩氦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未经许可擅自销售属违法行为,高压气体带来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案件:3家企业无证销售压缩氦气
今年6月,厦门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开展核查,发现厦门某文具店等3家企业存在无证销售压缩氦气的行为。上述企业均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第三方平台等线上渠道或者线下门店,对外销售小包装压缩氦气,数量从4瓶至33瓶不等。
该行为已构成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三款,厦门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3家涉事企业分别立案调查,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应急管理部门向上溯源排查上游供货企业,将相关违法线索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理。
解读:
禁止违规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关于加强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通过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必须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在本企业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不得在企业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及相关链接。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是否可燃不是唯一判定标准
氦气是惰性气体,密度小于空气,本身不可燃。瓶装氦气既是工业焊接、医疗核磁、科研实验的重要用气,在日常生活中也常用于婚庆、开业、派对等活动的气球充气装饰,切莫因其多用于节庆气球,就忽视高压瓶装氦气的危险化学品属性。
不少经营者存在安全认识误区,平时在市面上见到有小瓶氦气售卖,便认为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销售无需办理经营许可。事实上,压缩氦气(氦[压缩的或液化的])已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属于加压气体,具有明确安全风险:气瓶受热、受撞击易发生爆炸;气体泄漏会快速置换空气中的氧气,极易造成人员窒息。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并非以是否可燃作为唯一判定标准。只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经营销售就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仅凭常识判断化学品危险性,更不能逃避法定许可义务。
高压氦气瓶储存、运输、销售全流程均存在安全风险,无资质企业普遍缺少安全管理制度、气瓶检测、风险管控、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气瓶爆裂、气体泄漏窒息事故,将严重威胁从业人员及周边群众生命安全。
应急管理部门提示:危险化学品安全无小事,无证经营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切勿抱有“少量销售、问题不大”的侥幸心理。违法经营不仅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得向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第一百条第三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
相关平台要切实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各电商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平台,要切实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信息审核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清理并下架违规发布的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并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