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叶雨涵)货车车厢里藏了个“大罐子”,里面装满甲醇燃料。近日,厦门高速执法支队依法查获一起“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
当天,高速厦门收费站,执法人员引导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进入检查区域。车停稳后,执法人员询问运载货物的情况,驾驶员谭某一会儿说不太清楚,一会儿又说都是普通货,眼神躲闪。
“麻烦打开车厢,我们核验一下。”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谭某把车门拉开。货架、螺丝配件……乍一看确实都是普通货物,当执法人员进一步翻查后,发现车厢中藏着一个约1米高的正方体容器,里面装着不明液体。
“这是什么?”面对执法人员的追问,谭某承认容器内装的是甲醇燃料,准备从晋江运到漳州龙海,主要提供给餐饮店使用。
高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通过相关管理平台核查,该车所属的漳州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车辆也只有普通货运资质。
此后,经调查取证等程序,厦门高速执法支队对当事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并督促企业调配合规车辆和持证人员,将货物安全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