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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厦门日报

部门应急预案 每三年至少一次演练

日期: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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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都市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刘艳)重大活动保障要有应急预案。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若干规定》。

  本市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包括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等编制的应急预案。

  根据规定,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由主办或承办机构组织编制,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部门审批,参照专项应急预案或者部门应急预案管理。新兴业态、新兴领域应急预案由牵头负责的管理部门根据产业特性或者行业特点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危险物品相关经营管理等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区级以上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采取桌面推演、实地演练、无预警拉动演练等方式组织演练,并结合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可采取镇(街)带村(居)的形式一同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