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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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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3500元现金被盗 男子被处罚款900元

日期: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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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都市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房舒 通讯员 湖公宣)报警人陈某首次报警后,担心损失报得“不够分量”,得不到警方重视。于是,他再次拨通报警电话,刻意虚构案情,谎称另有3500元现金一同被盗。8月11日,湖里警方对外披露该起谎报警情案件,陈某被依法处以相应行政处罚。

  7月29日零时许,陈某报警称车内显示屏及3500元现金被盗。接警后,殿前派出所立即启动盗窃警情快速响应机制,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在对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后,民警在座位下方找到了陈某口中那块“被盗”的显示屏。经查,原来只是设备松动脱落,以致显示屏滑落到了车内座椅下方。

  显示屏找到了,在报警中一起丢失的“3500元现金”却仍无着落。民警一方面对车辆痕迹进行比对,确认显示屏脱落系自然故障,排除人为暴力拆卸的可能;另一方面调取现场周边相关线索一一排查。

  随着调查深入,疑点逐渐集中到报警人陈某身上。“现金是什么面额?”“具体放在车内哪个位置?”面对出警民警汤泽涛的连续追问,陈某从一开始的笃定,变得有些支支吾吾,最后终于低头承认:车内并无现金被盗,3500元的损失是他编造的情节。

  经查,陈某当晚报了两次警。第一次仅报车内的显示屏不见了,挂断电话后他觉得只说显示屏“不够分量”,担心民警不够重视,脑子一热便再次拨打报警电话,虚构了3500元现金被盗的情节。目前,殿前派出所已依法对陈某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

  厦门警方提醒,110报警服务台是重要的公共安全资源,谎报警情不仅浪费警力,更可能影响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获得及时救助。市民遇有财物遗失等情况,应如实反映情况,切勿为引起重视而虚构警情,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