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日期:08-13
中共厦门市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26年10月召开。
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紧紧围绕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认真总结十三届市委的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明确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中共厦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中共厦门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出席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顺利实现我市“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推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而不懈奋斗。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是我市在加快城市发展转型升级、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447名,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各选举单位将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省委、市委安排,认真做好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确保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下转A03版)
(上接A01版)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正确领导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勇毅前行,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