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岑)昨日,同安区副区长李毅接听市12345政务热线,解读同安区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的相关问题。
李毅介绍,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包括政策补偿和货币化补偿两个方面:政策补偿是将水源保护区补偿对象纳入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按厦门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货币化补偿以厦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发放生态补偿金,标准补偿金每人每年为当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三分之一(莲花水库第三类生态补偿范围的标准减半,为六分之一),并根据水质考核结果按规定比例奖惩。
汀溪水库与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分别于2012年和2017年启动发放。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已持续开展14年。补偿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年1300元逐年递增,到2025年度已达4640元;补偿对象从最初1.4万人(仅汀溪水库)逐年递增,到2025年度已达7.5万人(含汀溪、莲花两大水库)。14年来,累计发放生态补偿金达23亿元。
通过生态补偿政策引导和货币化补偿,在保护区村民的积极配合下,同安区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的水质监测断面,历年水质考核均达目标水质及以上,达标率100%,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显著,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