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唐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
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嘱托,诠释了为民初心,体现了使命担当,揭示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本质要求。
何谓“我”、怎么实现“我”?这是一个千年追问的哲学命题,也是人之于社会的实践主题。
这个“我”,既有“小我”的实现,也有“大我”的追求。从价值尺度看,“小我”代表的是个体利益与个体价值,“大我”体现的是党、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集体价值。
“我”摆在什么位置,如何把握“小我”与“大我”的辩证关系,是党员干部的一道“必答题”。既不能否定“小我”,又不能纠葛于“小我”,更不能过于强调“小我”。如果只想着自己谋名逐利,“小我”意识膨胀,私欲熏心,利令智昏,就会热衷于华而不实的“盆景项目”,拼命追求立竿见影的“政绩工程”,贻害的是人民群众长远的整体的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小我融入大我,才会有海一样的胸怀、山一样的崇高”。对共产党人来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必须超越“小我”的名利,以“有我”的担当、“无我”的境界、“忘我”的付出,实现“大我”的追求。
“有我”的担当,是一种干事创业的气魄。“有我”,是自我意识的凸显、角色定位的确认,涵养着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气魄。“有我”,关键时刻就能挺身而出,压力临头就能迎难而上,是“功成必定有我”的执着,展现的是舍我其谁的积极作为。
“无我”的境界,是一种公而忘私的品格。古人云:“无私者,可置以为政。”“无我”,放下的是私心杂念,举起的是大公大义。有了“无我”的境界,就会有“忘我”的付出,夙夜在公,久久为功,甘当长远事业的“铺路石”。
“大我”的追求,是一种志存高远的使命。“大我”,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百姓苍生”,从政履职,造福一方,彰显着“以百姓心为心”的政绩追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这方面,“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自己”的焦裕禄、“不解除群众疾苦心里就有愧”的谷文昌、“管他网红不网红,只要咱是中国红”的贺娇龙,都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忘我”付出与“大我”追求,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强化党性修养。要通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淬炼党性,摒弃杂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跑好属于这一代人的接力棒,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扎实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