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艳)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4个单位荣膺“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10名个人获评“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获评“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的分别是: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厦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厦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湖里大队。获评“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的10名个人,来自我市应急管理相关单位,他们在安全生产一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筑牢安全生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