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伟
“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习近平同志就在《摆脱贫困》这本书中指出了这一点。对于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有着深邃思考与明确指引,反复强调要锚定为民造福的根本目的,一以贯之。
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所决定,正确政绩观,必然是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正如《之江新语》里《心无百姓莫为“官”》这篇文章说的那样,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就业增收、社会保障、乡村振兴、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每项工作都由无数个“小事”组成,也都关乎百姓生活幸福,把这些事一件一件办好了,就是实实在在的政绩。
“问计于民”是政绩的“成事之基”。缺少什么、症结在哪、怎么解决,老百姓心里“门儿清”,也有着丰富经验。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就必须用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个党的根本路线和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时,为了开展调研,专门买了一辆“武夷”牌自行车,骑着车跑社区街道,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必须大力弘扬“四下基层”“四在一线”“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坚持问计于民、真抓实干,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
“群众满意”是政绩的“评判之尺”。正所谓“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政绩好不好,还是要由群众来评判。兰考人至今“看到泡桐树,想起焦裕禄”,“先祭谷公,后祭祖宗”成为东山百姓怀念谷文昌的传统。(下转A02版)
(上接A01版)脚踏实地工作、俯首为民办事,才能在群众心中树起恒久丰碑。开展这次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回应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推动工作落实,要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说到底就是要“以人民之心为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实绩实效凝聚民心民力、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当前,厦门正在围绕“3+1”总体框架加快城市发展转型升级。不论是深入开展“三争”行动,还是持续推进产业项目和投资项目“双攻坚”,既要围绕这条工作主线,更是紧扣一个根本目的:要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市民。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坚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奋力拼搏、奋发有为,更好完成转型升级各项任务,让厦门市民日子更有“奔头”、生活更有“劲头”,未来更有“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