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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厦门日报

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减半征收政策?

日期: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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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都市/经济       上一篇    下一篇

  点题

  读者林先生:听说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可以享受减半征收政策,具体该如何享受呢?

  

  本报记者 陈泥

  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目前正在进行,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2025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逾期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减半征收政策呢?本报联合税务部门为您带来详细指南。

  

  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案例

  

  (一)一般情形

  案例:纳税人赵某经营个体工商户A, 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则计算如下:可享受的减免税额为:(80000×10%-1500)×50%=3250元,应纳税额为:80000×10%-1500-3250=3250元

  案例:纳税人钱某经营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1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则计算如下:可享受的减免税额为:(2000000×35%-65500)×50%=317250元,应纳税额为:2100000×35%-65500-317250=352250元

  (二)特殊情形

  情形1:多处取得所得

  案例:纳税人孙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和D,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30万元(原适用税率20%)和40万元(原适用税率30%),应合并年应纳税所得额共7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则计算如下:可享受的减免税额为:(700000×35%-65500)×50%=89750元,应纳税额为:700000×35%-65500-89750=89750元

  情形2: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案例: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E,年应纳税所得额18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则计算如下:可享受的减免税额为:(1800000×35%-65500-6000)×50%=279250元,应纳税额为:1800000×35%-65500-6000-279250=279250元

  案例:纳税人王某经营个体工商户F,年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则计算如下:可享受的减免税额为:[(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应纳税额为:2400000×35%-65500-6000-314750=453750元

  

  温馨提示

  

  1.核定征收、查账征收均可享受。

  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3.预缴和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征收政策,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

  4.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