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蕊
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金融活水的持续浇灌不可少。3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绿色金融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厦门用法治为绿色金融“建机制、明方向、强保障”,让资金更安心、更有序、更持续地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
绿色产业是典型的“长跑型”选手:红树林修复要数十年才见成效,海上风电回报需要近十年时间,海洋生态治理更是百年工程。可传统投资习惯看“短跑成绩”:今年赚多少?利润高不高?结果资金扎堆涌向光伏、风电等“熟门熟路”的绿色赛道,而蓝碳资源开发、湿地修复等亟需资本培育的新领域反而遇冷。为何?评估一个项目,既要算清碳汇量,又要考虑生态价值如何体现,还得提防个别伪绿色项目“挂羊头卖狗肉”。“看不懂、定价难、评估难”成了金融机构的普遍担忧。
《条例》精准切中绿色金融及绿色产业发展“痛点”。一方面,它把鼓励绿色项目的政策导向和容错保障写进了地方法规,推动生态效益、长期价值纳入投资机构内部管理与绩效评估体系,让有关绿色产业的投资决策少些“短期焦虑”,多些“长期底气”。这也向市场传递了明确信号:在厦门,坚持长期主义深耕绿色产业,不仅是前瞻的市场选择,更是与城市高质量发展同向同行的战略路径。
此外,针对绿色项目识别难、风险大、成本高等问题,《条例》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它不仅明确绿色金融的适用边界,并结合厦门海洋资源禀赋与区位优势,细化海洋经济、碳汇交易、两岸绿色合作等特色领域的发展方向,为投资提供指引。同时,《条例》将绿色金融纳入政策支持与财政保障范围,鼓励建立涵盖投资、监管、科研、评估等多方联动体系,推动数据共享与平台建设,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协同生态,降低项目评估难度与投资门槛,让资金更有信心、有能力向专业领域和新兴领域深耕,打通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