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子路
党中央提出“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我国城市正处于“高速度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的关键转型期。
根据“城市发展第二增长曲线”的相关理论,城市经过第一轮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之后,城市发展方式会发生改变,转为由市场主导的对城市多种资源资产综合统筹利用的城市运营。
现阶段,城市运营存在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权限、机制等不明确、不清晰、不灵活的情况,导致城市资源资产使用不节约集约,城市运营效率不高。作为经济特区,厦门应先行一步,对厦门城市运营工作方式进行创新,在“3+1”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总体框架内,开展“片区综合运营”模式的探索,提升城市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和产业投资的效率,促进“资源—资本—资产—资金”的正向循环,为城市产生可持续现金流和提高税收水平,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专改综”
从“专项经营商”转向“综合运营商”
2025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推动地方国企向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转变”。厦门地方国企的发端均是依托某种资源在某个特定行业进行专项经营,经过多年的发展,大部分国企逐步向综合性业务进行拓展,如建发、国贸、象屿等已经成为国内著名的综合性产业集团,但同时也要看到,本地国企在面对综合性、复杂性的城市发展问题上,在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等方面还有较大的能力提升空间。
因此,需要在本地国企现有条件基础上,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做大做强国有资本,赋予本地国企更多的资源和政策,促进城市综合运营的平台搭建和能力提升,推动国企转型为城市综合运营商,从政府手中接过城市发展的“接力棒”,更多地承担起资产运营、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等任务。
可以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通过市场化的改革和产业投资能力的提升,形成“投融建管运”全链条综合业务能力,从“土地开发商”到“资本运作者”,不断增强开发、运营、金融、投资能力,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条改块”
将“条条各自经营”纳入“片区统一运营”
当下,由各部门“条条分管”的资源领域存在难以协同发展的问题,同时各行业的专项经营边际效益逐渐降低,需要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开展综合运营,实现“1+1>2”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开展“片区综合运营”模式创新实践,将一个片区内各行业分管的公有资源资产统一托管给一家城市综合运营商,实行“企业主导、政府引导”的机制,由运营商作为发展主体在片区内开展综合运营工作,政府在其中起到引导、考核和监督的作用。
参考先进城市开发工业园区的建设运营案例,整体上应采用“政企合作”的模式,政府在其中更多承担引导作用,由经营主体作为运营主体,负责制定、协调和实施园区规划和发展政策。
“大胆闯”
尽快开展试点探索运营新模式
可以考虑在高崎和临空经济片区开展片区综合运营模式试点。一方面,这两个地区是厦门市未来发展重点区域,对城市新发展模式需求较为迫切。另一方面,地区资源资产种类多元、增量和存量并存,适合“片区综合运营”模式试点工作的开展。其中,可将高崎地区定位为以科创为引领的未来城市板块,在整个厦门岛北部25平方公里范围内约有50%的土地可以利用,有2000多万平方米的存量房产可以开展更新改造。临空经济片区可以定位为以高端制造业为主导的综合性城区,在98.6平方公里范围内约有30%的土地可以开发,同时地区内有大量高等级的基础设施,如机场、体育馆、会展中心等需要提升运营效率。通过“片区综合运营”试点工作的开展,可以实现上述地区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应加快培育本土城市综合运营商。根据本地国企不同的基础条件分类开展转型培育工作,通过片区试点逐步将本地国企从城市专项经营商转型为城市综合运营商。可以将部分片区交由建发、国贸、象屿等具有较好综合业务基础的企业,开展“片区综合运营”模式探索,提升企业片区综合运营能力。推动翔业、火炬等拥有大量集中成片国有资产的国企开展片区综合运营平台的搭建,与具有较强运营能力的企业进行合作,提高资产统筹管理的能力。
应尽快开展全市资源资产盘查评估和优化配置工作。要摸清全市“家底”,推动城市资源资产盘查和评估工作,明确资源资产的规模、分布以及运营效益,并“落图建表”建立动态更新的数据平台。在此基础上,开展面向城市“资源资产综合使用、收支管理平衡”为核心的城市综合运营总体方案的编制,在产业优化、税收增长、就业稳定、民生保障、政策支撑等核心问题上提出综合解决方案,用以支撑全市发展重大决策、重点项目的策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
可以预见,在城市运营领域中瞄准城市发展模式创新、政府体制机制改革、市场责任主体优化的 “厦门实践”,可以为国内其他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提供可借鉴的“厦门方案”。
(作者系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体规划院副院长、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