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李志远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李隽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王欣欣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黄建华的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任命李金森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审判员。
六、任命张南日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