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吴海奎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今日,市市政园林局、市燃气中心通过本报向社会公布我市2025年第四季度及年度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遵规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用气环境。同时,该评价结果可作为用气居民和商家选择瓶装燃气供气企业的参考。
根据评价结果,2025年第四季度,共有7家燃气经营企业获得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其中,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表示信用优秀;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B,表示信用良好;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C,表示信用较差。
从2025年年度情况看,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表现优异,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A。
2025年第四季度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良好行为及加分情况
1.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该公司西洋临时供应站被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评为“先进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2.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该公司埔美供应站被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评为“先进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3.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该公司顶溪头供应站被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评为“先进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4.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该公司西池供应站被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评为“先进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5.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该公司隘头供应站被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评为“进步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6.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该公司溪东供应站被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评为“先进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7.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该公司被湖里区商务局评为“湖里区商贸领域安全工作配合先进单位”,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8.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0月,该公司被全国燃气行业工会联委会评为“先进班组”,良好行为档次为C3省直部门(含协会)表彰,加分值为60分。
9.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该公司荏畲村供应站被同安区市政公用保障中心评为“进步供应站点”,良好行为档次为C1区级表彰,加分值为40分。
2025年第四季度燃气经营企业信用信息
1.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受理阿刚姜母鸭(宛西路137号)餐饮场所用户开户申请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用户供气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07号)。
2.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开户用户(晨曦鲍鱼饭,滨湖东路896-6号)存在使用非国标燃具、使用可调式中压阀、使用非新国标软管、公示牌未登记检查记录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厦海建交认定字〔2026〕2号)。
3.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送气工在送气过程中存在未穿着企业工作服装、未佩戴安全头盔、钢瓶横卧等情况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0号)。
4.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5号)。
5.厦门金裕盛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30号)。
6.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向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使用不合格减压阀、铁管油污重且锈蚀的餐饮用户供气;未按要求退瓶;未做到钢瓶流转数据可追溯查询;张贴个人送气电话;公示牌未填写等情况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19号)。
7.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4号)。
8.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且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报送问题未整改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9号)。
9.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漏报)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31号)。
10.厦门市同气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33号)。
11.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市头供应站车辆(闽DQ5M80)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且运输钢瓶,该公司存在管理不到位的不良行为,情节较中等,扣分值为3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40号)。
12.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江头供应站送气工存在使用电动车拉载3瓶瓶装液化气钢瓶的情况,存在超载的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41号)。
13.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向使用不合格减压阀、非金属软管、末端未封堵、接三通、未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未设置专用瓶组间直接使用50kg钢瓶的餐饮用户供气;向工业用户超量供气且瓶组间有排水排污设施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1号)。
14.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6号)。
15.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2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32号)。
16.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对何厝下何472号何厝码头海上人家配送液化气的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情况,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思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思燃认定字〔2025〕6号)。
17.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落实燃气隐患整改工作要求、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隐患整改情况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档次为P1,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湖里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10号)。
18.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向海西广场高层建筑裙楼商户(黄鹤楼 沧虹路407号105室)违规供气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厦海建交认定字〔2026〕1号)。
19.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反馈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3号)。
20.厦门中油鹭航油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7号)。
21.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2025年11月5日,该公司送气工在故宫路(建设大厦附近)存在使用国标电动车拉载3瓶瓶装液化气钢瓶的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38号)。
22.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受理重庆鸡公煲(黄庄三里98号106)餐饮场所用户开户申请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用户供气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档次为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集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06号)。
23.厦门市杏泰液化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要求报送新开户商业用户信息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8号)。
24.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委托抚州市辉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沙美南里13号)运输钢瓶,该公司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但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车辆(赣FB7653轻型厢式货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公司存在对委托对象管理不到位的不良行为,情节轻微,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39号)。
25.厦门集顺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反馈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未做到钢瓶流转数据可追溯查询的不良行为,扣分值为10分,依据厦门市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不良行为认定书》(2025022号)。
26.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西林东路403号602室供气工作中,存在应急处置措施不及时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档次P4,扣分值为40分,依据厦门市思明区燃气中心《不良行为认定书》(思燃认定字〔20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