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不得索取收受老年人财物
日期:01-19
综合新华社电、央视新闻报道 民政部近日印发《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旨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升其职业认同感、荣誉感。
准则在尊重平等、安全服务、廉洁守正等8个方面作出要求,适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内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从业人员。
在尊重平等方面,要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尊重老年人隐私,对服务中获取的个人信息、电子数据、病史、家庭情况等信息资料予以保密,不随意谈论和传播;平等对待老年人,不因民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社会地位、教育程度、身体状况、财产状况等区别对待。
在廉洁守正方面,规定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索取和收受老年人及其代理人财物,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药品,不得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推销产品提供便利。
民政部要求,养老服务机构要将准则培训纳入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入职和晋升前培训等,经常性对从业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同时,要将从业人员贯彻执行职业道德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考量因素;建立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支持机制,关爱从业人员身心健康,及时纾解压力,营造尊重、支持、团结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