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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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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的3000元该退多少?

日期: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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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都市/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张珺 通讯员 海法宣)“充多少送多少”“会员更划算”……日常生活中,类似预付式消费营销,不少人都遇到过。但一旦商家搬迁、歇业,卡里余额怎么退?是只退本金,还是连“赠送金额”也要算进来?近日,海沧法院审结的一起预付卡退款纠纷案件,把“充值赠费”的退款算法讲得很明白。

  2021年6月,消费者邱先生向某素食餐厅充值21000元,成为“联创代理商”。商家口头承诺:这笔钱可当作24000元消费,相当于“充21000送3000”。之后,邱先生通过餐厅小程序陆续提货消费,累计消费金额为11855元。

  问题出现在2024年9月。邱先生发现餐厅已经歇业,小程序也停用了,正常消费渠道被“掐断”。他联系餐厅所属公司要求退款,公司同意退,但提出两点:一是要扣除邱先生此前推荐客户获得的“奖金”;二是“赠送的3000元”要收回。双方算来算去算不拢,邱先生起诉要求退还余额12145元。

  海沧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属于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餐厅歇业、小程序停用导致消费不便,邱先生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余额,应予支持。争议焦点在于:赠送部分怎么处理?推荐奖金能不能扣?退款具体怎么算?

  法院指出,“充21000元当24000元用”中的3000元并非简单的“无偿赠与”,更接近一种消费优惠安排,相当于给了一个折扣,即8.75折。赠送的3000元,是附条件的优惠,应整体视为消费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在退款时被商家随意“单独拿出来收回”。至于邱先生曾推荐客户拿过奖励,法院认为,该奖金属于推广奖励,与本案预付消费合同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公司无权在退款时单方扣减。

  该案中,如果简单按24000元额度直接扣除已消费11855元来退款,消费者可能出现“倒赚”,显失公平;但若只按21000元本金扣除消费,又会忽视商家承诺的优惠。法院最终采用“按折扣比例折算已消费金额”的方式:邱先生名义消费11855元,按8.75折计算,实际应付为10373.13元。由此,21000元实付本金扣除10373.13元,应退款10626.87元。据此,法院判决:餐厅所属公司退还邱先生10626.87元,驳回其他诉求。判决生效,双方均服判息诉。

  

  提醒

  

  尽量书面约定退费规则

  

  审理该案的法官提醒,面对预付费式消费,消费者要理性充值:一是别被“高赠送、高返点”冲昏头脑,金额越大风险越高。二是尽量书面约定退费规则:退费按原价?按折扣?赠送怎么处理?写清楚。三是留好证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优惠承诺、消费明细、小程序订单,关键时候就是“算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