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明
年终整理旧物,打开五斗橱抽屉时,一本粮籍证静静地映入眼帘。轻轻拂去封面的薄尘,翻开扉页,母亲的名字列在“户主”一栏。家中一切事务都由她操持,这个身份对她而言当之无愧。
粮籍证每隔几年便更新一次,手中这本发证日期是1993年4月——才启用不久,便随着时代悄然退场。然而在那些年月里,它曾是全家的“命根子”。如今重逢,竟觉陌生又亲切,仿佛还能触摸到曾经揣在怀里的那份重量。
粮籍证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向非农业户口家庭配发的粮油购买凭证,内页详细记录家庭成员信息及每人每月的粮油定额。重体力劳动者每月最多可购大米40斤,轻工业工人30斤,机关干部、无业居民则为28斤,儿童减半。
每月25日左右,居委会主任会通知各家领取下月粮油票。左邻右舍三五成群,陆续到居委会排队领票。我领回后交给母亲,她便开始精打细算地安排。父亲在杏林第一化纤厂工作,粮票、油票都需交到厂里食堂换成饭菜票——即便身为厂长也不例外。只有周日回家吃饭时,才能“分享”到家中本已按日摊薄的定量。
我家住在图强路,定点的粮店位于公园南路(今市少儿图书馆旁)。每次买米,都要提着米袋,揣好钱和粮票去排队。粮店门面与仓库一体,后半间粮垛高叠,几乎触到屋顶。店前摆着两个大木柜,分别盛放早米和晚米。每当柜中米将见底,店员便从后方扛来整袋大米倾入柜中。售粮员用一个大铁皮漏斗从木柜取米,过秤后倒入我们自带的米袋。到了20世纪80年代,开始改用半自动的木制“售粮机”。
特殊年代,不少地方生产停滞,粮食供应紧张。粮票只能兑换定量的一半大米,另一半常用面粉、玉米、高粱或地瓜干替代。邻居一家来自河北,教我们做馒头、蒸窝窝头。家里也备起擀面杖,学做手擀面。
等到我和弟弟上中学,饭量明显见长,粮票渐渐不够吃了。母亲便悄悄去“自由市场”,用现金兑换一些粮票。这在当时属于“投机倒把”,一旦被发现就要受查处。但为了让我们吃饱,母亲还是冒险去做。她年轻时历经风雨,既有见识,也有胆魄。记得中学每学期都要“下乡支农”,下田收割水稻,往往忙到上午11点就已饿得手脚发软。食堂每餐定量严格,想多买个馒头都不行,更不能“寅吃卯粮”,只能忍着饥饿等到开饭。那样的经历,让我们这代人至今仍对粮食心存敬畏。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粮食产量大幅提高。1993年,全国全面取消粮食定量供应制度,粮籍证结束了近四十年的历史使命。如今市场上粮油产品琳琅满目,手机轻轻一点,粮食就能送货上门。这一本小小的粮籍证,不仅记录了一个家庭的岁月生计,也见证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变迁——从票据限制到物资丰盈,折射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