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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厦门日报

厦门市2026年兵役登记公告

日期: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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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跃马扬鞭 为梦想奋斗 为幸福打拼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役登记工作规定》的通知,2026年全国兵役登记工作于1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截止。现将厦门市有关兵役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202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和2026年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凡属本市户籍的适龄公民和辖区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均应进行登记,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已登记的须进行核对验证,漏登记的应进行补登记。

  二、登记方法:由符合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本人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网址:http://www.gfbzb.gov.cn/);也可到户口(含集体户)所在地的兵役登记站办理登记(核验)手续(各区征兵办公室值班电话:思明区8269390、湖里区6020707、集美区6192039、海沧区6891351、同安区7022219、翔安区76152225)。适龄公民依法办理兵役登记后,由兵役机关出具电子兵役登记凭证,确有需要的也可以发放《兵役登记证》,填写验证记录。

  三、《兵役法》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登记,并处以罚款。闽征〔2017〕1号文件规定:福建省各高校在组织新生报到时将查验《兵役登记证》。

  四、各区兵役机关要以《兵役法》为准绳,深入开展兵役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络、电信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加大兵役登记和兵役法规宣传力度,依法实施登记(核验),严格办好登记发证手续。对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干涉、阻挠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经教育不改,按《兵役登记工作规定》《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五、此公告可以广播、张贴、翻印。

  厦门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