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报记者 吴俊鸿 通讯员 陈志超
图/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提供
“罂粟的茎是光滑没‘腿毛’,而虞美人的茎是长‘腿毛’的,还有叶子也不一样……”在识毒植物游戏环节,当禁毒民警翻出罂粟和虞美人对比图片讲解后,前来参加活动的东园小学三年级学生们才停止了“争论”。
冬日暖阳,微风不燥。12月6日上午,翔安区香山街道东园社区迎来一场特别的禁毒宣传户外“露营课”——厦门市禁毒委牵引翔安公安分局、区委社工部、香山派出所、市区两级禁毒协会等部门开展主题为“同心引领护家园·全民齐心铲毒根”禁种铲毒宣传活动。
市民群众在拼图、涂鸦、寻宝、抢答等沉浸式互动游戏中,识别毒品原植物,了解其带来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责任,进一步筑牢乡村禁毒防线,守好无毒乡村净土。
学生拼拼图辨毒苗 居民看模型知禁种
活动现场设置五大特色互动体验区,成为禁种铲毒宣传科普的“核心阵地”。
为了加深人们对禁毒工作的了解和对毒品的辨识,活动在“禁种铲毒行动”模拟区设置“毒苗拼图竞速”游戏。游戏中,东园小学三年级的张泽晨,拿着大麻图片嵌入对应的拼图,很快获得1积分奖励。“我们之前在学校上过禁毒‘第一课’,老师有介绍过大麻,它有麻醉作用,人吃了就会‘中毒’。”张泽晨说,学校禁毒宣传课学到的知识,让他在这次“毒苗拼图竞速”游戏中抢得先机。
在“火眼金睛”识别区,各种仿真毒苗模型引来不少附近居民的围观。“原来这是罂粟幼苗,跟我们地里种的荠菜还挺像的!”东园社区居民张女士睁大眼睛,对着罂粟模型看了又看,说,“没想到它的果实的汁液,竟然可以被制作成毒品,下次走路时如果看到,我可要马上报警。”
活动中,小学生和居民们积极参与禁种铲毒互动游戏、打卡拍照,获得积分后领到各种禁毒宣传奖品,积分高的还被授予“无毒卫士”丝带和“禁种铲毒”徽章。“相比单纯的口号式宣传,这种来到我们身边的宣传活动很好,小孩在游戏中学习禁毒知识,我们在看仿真毒苗模型和警察现场解说中,知道了什么是毒苗。”在现场,不少东园社区的居民点赞。
打好禁毒“源头之战” 争当禁种铲毒先锋
禁种铲毒,是禁毒工作的“源头之战”。
厦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介绍,当前,正值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落地、生根发芽”的关键节点,部分群众因“不识毒苗、不懂危害、不知违法”,存在误种、漏报的风险,这给禁毒工作敲响了警钟。国家禁毒办明确提出“力争零种植、确保零产量、坚决不反弹”的目标,这不仅是禁毒部门的责任,更是每一位公民的共同使命。
此次活动提出三方面倡议:希望青少年争当“禁毒先锋”,认真学习毒苗识别知识,做禁毒宣传的“小喇叭”,把学到的知识分享给家人和同学;希望居民网友们争当“守护卫士”,村居的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是禁种铲毒的重点区域,一旦发现疑似毒品原植物要及时举报,用“全民监督”织密防控网络,让非法种植无处遁形;希望志愿者争当“传播使者”,深入基层开展常态化禁毒宣传,用专业素养和青春活力,让禁种铲毒成为全民共识。
“禁种铲毒,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大家都能成为禁种铲毒的参与者、宣传者、推动者,让毒品原植物无处生根,让‘平安、无毒’成为厦门最鲜明的底色。”厦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表示。
认清毒苗植物特征 积极举报守好底线
据介绍,警方曾在岛外一些农村地区发现零星毒品原植物罂粟。那么,如何辨别是否为罂粟,厦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大队长民警谢宜勇,教市民群众通过“三看”快速识别:
一看叶片,罂粟幼苗叶片呈不规则锯齿状,表面光滑无毛,叶片基部抱茎生长,而外形相似的荠菜叶片有羽状分裂,苦苣叶片边缘为浅锯齿且有绒毛;二看茎秆,罂粟茎秆直立,表面光滑,颜色多为青绿色或略带紫色,折断后会流出乳白色汁液,这是区别于普通蔬菜的关键特征;三看花朵,罂粟花期通常在4月到6月,花朵大而艳丽,常见白色、粉红色、紫红色,花瓣多为4片,花落后会结出椭圆形蒴果,蒴果顶部有放射状排列的柱头,这也是其标志性特征。
“法律底线不容触碰,即使是自家小院种几株观赏、为治病偏方种几棵,只要涉及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均属于违法行为,不要抱有‘数量少没关系’‘没人发现’的侥幸心理,法律面前没有‘例外’。”谢宜勇提醒,市民群众如果在田间地头、阳台花盆、绿化带中发现疑似罂粟植株,切勿自行判断或采摘,务必第一时间通过110报警电话,由专业人员现场核查处置。
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将会受到如何处罚?
“种植一株也违法,法律对毒品种植是零容忍的。”谢宜勇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且执法部门会强制铲除已种植的毒品原植物。
若非法种植数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