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珺 通讯员 思法宣
“双11”刚落幕,快递迎来繁忙的投递期。快递如果丢失了怎么处理,厘清责任后又该如何赔偿呢?思明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为快递丢失“谁担责、赔多少、怎么维权”给出了清晰的指引。
案情回顾:
一单同城快递引出的官司
案件中,芳芳通过某快递公司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将4件衣物寄给同城的朋友,快递费13.5元。微信小程序显示“当日已完成配送”,但朋友一直没接到快递员的电话,也没收到衣服。
芳芳先找到快递员小林,对方说“已经送到了”;再联系快递公司客服,对方表示:“按遗失处理,只能按吊牌价的一半赔偿。”对于吊牌价半价赔偿的方案,芳芳不同意,她把快递公司和小林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赔偿实际损失14000元。
案件审理中,快递公司辩称,根据现场监控,快递员小林确实送到了正确地址,当时也有人接收,但快递公司承认快递员没有核对收件人和电话。快递公司表示,如果芳芳能证明货物实际价值、提供付款凭证,可以按实际损失赔偿,否则只能按吊牌价的一半赔偿。
为证明衣物价值,芳芳向法院提交了与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这批衣物的吊牌总价为16200元。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由快递员和快递公司共同向芳芳赔偿14000元,双方均未上诉。
法官说法:
丢没丢,谁来举证?赔多少,靠什么说话?
承办该案的法官表示,快递服务不是“一寄了之”,快递服务企业负有将快件妥善安全投递至约定的收件地址、交付给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的义务,不能以“已送达地址”为由规避核对收件人的责任。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货物的送达,快递公司负有举证义务,本案中,快递公司不能证明其已送达货物,所以法院认定快件丢失。与此同时,芳芳在要求赔偿时应证明衣物的价值。
不过,快递公司弄丢了快递,要不要按原价赔、赔到什么程度,并不是消费者说多少就是多少,需要拿出证据。本案中,芳芳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衣物的品牌、数量、吊牌价等,为法院认定价值提供了重要参考。
提醒
寄件人在主张赔偿时,对快件价值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只是“口头说很贵”,却拿不出订单、发票、转账记录等证据,最终可能得到一个“被打折”的赔偿结果。因此,寄件人在寄送贵重物品时,建议保存好价值凭证,必要时对邮寄的过程进行拍照或摄像,以便在维权时得到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