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本报记者 张珺 通讯员 朱小菁 李越 朱可为
图/ 孙凌飞 徐海燕 摄
2023年7月,台风“杜苏芮”过境后,宁德四礵列岛海域传来令人惋惜的消息:总造价7499万余元的半潜式深海养殖平台“某1号”刚完成安装定位和升降实验,还未正式投用就因受损严重沉没,构成实际全损。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事故。“某1号”代表着国内深海养殖的最新技术探索,是突破传统养殖瓶颈、实现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装备。平台沉没了,更大的难题随之而来——数千万元的损失,该由谁承担?
业主方和平台建造方各执一词,纠纷诉至厦门海事法院。承办法官也相当谨慎,这起案件不仅是国内首例深远海养殖平台设计建造纠纷,还涉及海洋工程与新质生产力交叉领域,判决的结果既可能影响到建造方项目承接,也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海洋科技创新项目的信心。
这个案件折射的,正是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共性困境:当传统法律规则遇上新技术、新业态,当裁判标准面对前所未有的创新风险,司法该如何回应?答案关乎海洋经济的未来。
问题倒逼改革。11月7日,厦门海事法院在厦门国际海洋周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全国首个海洋新质生产力司法服务品牌——“海法心连新”,并同步启动司法服务保障海洋新质生产力六大行动。6个典型案例、3个司法指引以及多项全国首创的司法机制集中亮相,一系列举措共同锚定一个目标——以海事司法创新实践助力海洋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破题 “海法心连新”连接什么?
“‘海法’是海事司法,‘心连新’则是用心连接新质生产力、新技术、新业态。这个品牌名称背后,是厦门海事法院对海洋新质生产力司法服务的系统谋划。”厦门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一琳介绍。
在发布会上,厦门海事法院首次提出“海洋新质生产力”的概念范围,将首批服务对象圈定为海上风电、现代化捕捞养殖、跨境电商、海洋新文旅、新型海洋装备建造、新能源运输、航运金融七大重点行业。“海法心连新”也是全国海事法院系统首次专门针对海洋新质生产力进行系统化、品牌化的司法服务。
海洋新质生产力是新时代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点。新技术、新业态、新交易必然引发诸多现实及潜在的新型法律问题,对诉讼内外的海事司法服务保障都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我们调研发现,部分企业倾向于新问题‘内部消化’,导致堵点不见诸诉讼、法院无从下手。”郑一琳坦言,企法之间存在着信息差,企业不敢说、不知找谁说,法院想服务却找不到靶向。正是基于这一痛点,厦门海事法院变“向内安排工作”为“向外提供服务”,构建起“法律需求及时把握、法律问题及时解决、法律风险及时防范”的“三及时”司法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厦门海事法院同步开展六大行动:双向对接行动、司法指引行动、机制创新行动、多元协同行动、环境优化行动、内功培育行动,并分别以“听潮”“定航”“破浪”“同舟”“乘风”“授桨”海洋元素命名,以让服务对象可感可亲的方式,建立起从需求把握、问题解决到风险防范的全链条司法服务体系。
不仅如此,在规则层面,厦门海事法院更是积极探索、随“潮”而动。全国首发《诉讼参与人使用人工智能指引》,明确AI在诉讼中的使用规范,被《海丝特别仲裁规则》吸纳,相关法律文书被国际权威法律出版机构收录;首创“班轮扣押预告”机制,通过提前预告促使船东提供担保,避免对航运秩序的冲击,有效提升营商环境的透明度;《外国海事仲裁、涉外海事仲裁财产保全工作指引(试行)》,为中外主体提供清晰、有效的操作指南,以程序精细化便利化提升中外当事人司法获得感。
破局 企业的痛点和需求是什么?
2024年的一天,厦门海事法院的法官与宁德时代的法务团队坐到了一起,“我们想了解一下,新能源企业在涉海运输等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哪些法律难题?探讨看看解决这些问题的症结在哪儿?”
这不是个案咨询,而是一次系统调研的开始。近一年来,厦门海事法院院领导带队,先后走访宁德时代、中南万象、马尾造船、福能海峡风电等标杆企业。与以往不同的是,法官们不是坐在会议室听汇报,而是直接深入生产一线、业务部门,与一线业务骨干、技术人员、法务人员面对面座谈。“只有到现场,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痛点。”一位参与调研的法官说。
“企业在诉讼中最担心什么?”这是法官们问得最多的问题。
“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泄露。”多家新能源、新材料企业不约而同提到这个痛点。新能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技术,一旦在诉讼中泄密,损失难以估量。但不提供技术证据,又可能因未尽举证责任而面临败诉风险,企业进退两难。
问题收集上来,厦门海事法院做到“有需必应”。在一起涉新能源企业的案件审理中,厦门海事法院创新机制,发出全国海事法院首份“保密令”,设置保密主体、方式、用途、处罚四重保护机制,为涉密证据筑牢司法防护屏障。
“这份保密令扫除了我们的泄密之忧。”新能源企业法务负责人说,有了司法保护,企业敢于在诉讼中充分举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新能源产品技术参数高、行业标准未建立的问题,厦门海事法院又着手建立“新质技术调查官”名录库,探索在相关案件中一案一聘,让技术调查官辅助法官厘清技术难题,实现法官、新质技术调查官双“官”齐下。
类似的调研和问题搜集,已经成为常态。据了解,近一年来,厦门海事法院与重点新质企业座谈40余家次,收集问题、反馈70余件,当场提供企业满意建议30余条——这组数据背后,是企业从“不敢说”到“敞开谈”的转变,也是企法之间从“信息差”到高效顺畅对接的转变,也从一个侧面印证厦门海事法院如何践行从裁判者到护航者、从传统司法到主动服务的理念革新。
破解 司法裁判如何跟上创新步伐?
回到深海养殖平台“某1号”案。经过深入调研和审慎研判,厦门海事法院最终判决:合同解除,建造方返还业主预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但驳回业主方关于违约金等损失诉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判决明确将技术开发风险与违约责任相区分,依法确认研发失败风险由双方合理分担,避免对创新主体苛以过重责任。”在11月7日同期举行的“新蓝法治会客厅”上,来自企业、行业协会和业界的专家们还针对该案进行探讨、交换意见。
“新蓝法治会客厅”是厦门海事法院创新打造的汇聚多方智慧、共防法律风险、共促蓝色创新的交流平台,它打破传统司法活动中固有的严肃场景,以轻松、开放的交流氛围,聚焦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法律风险的预见和防范,采用“1+1+1”形式——由专业法官、企业代表、业务专家三方共同座谈,旨在进一步消除企法信息差,增进司法供需双向了解。
“‘某1号’的判决为企业的海洋产业科技创新吃下定心丸。”一位企业负责人在会客厅上表示,同时,企业更希望在签订合同时就做好风险防范。法官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区分技术开发风险、建造风险和交付风险,对于不可抗力、极端天气等情形的责任承担要有明确约定。同时要完善保险安排,建议为平台买足相关保险,实现多重保障。”
类似的司法探索还在其他领域展开。针对“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中法律风险的预见与防范”这一宏观命题,企业的法务负责人纷纷结合各自实际提出问题。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高级总监潘昆直言:“储能系统涉及电池安全、消防标准、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海运过程中的风险更加复杂。希望法院能够提供更多典型案例,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厦门海事法院法官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建议:企业在签订涉外合同时,应充分考虑争议解决条款的设置,优先选择中国法院管辖或中国法律适用,充分利用中国仲裁、特别仲裁等多元解纷机制;对于技术密集型产品,要在合同中明确技术标准、检验方式、责任限制等条款,避免因标准模糊引发争议。
在跨境电商物流领域,企业代表反映最多的是责任边界不清晰。“货物从国内仓库到海外仓上架,要经过揽收、运输、报关、清关、配送等多个环节,涉及多方主体。一旦出现延误或丢失,各方相互推诿,企业维权困难。”法官结合已审理的案件建议跨境电商企业要在合同中明确服务范围、责任界限、赔偿标准,并建议行业协会尽快制定标准化合同范本,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方理赔评估机制,提高理赔效率。
从典型案例到会客厅,从个案裁判到规则指引,厦门海事法院着力让司法裁判跟上创新步伐,以“鼓励交易、鼓励创新、鼓励共赢”的价值导向,为海洋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注入蓝色司法动能。
鹭江茶桌仔
以司法之力 护航蓝色经济
●张珺
海洋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我国海洋经济总量突破10万亿元,海上风电、深海养殖、跨境电商等新兴产业蓬勃兴起,如何让法治与产业同频共振,让裁判与创新相向而行,成为摆在海事司法面前的时代课题。
厦门海事法院“海法心连新”品牌的推出,正是对这一课题的响亮回答。从深海养殖平台“某1号”案中技术开发风险的合理分担,到跨境电商物流纠纷的司法建议,从“保密令”对企业商业秘密与司法公开的精准平衡,到“新质技术调查官”对法律与技术的有效衔接——这些探索的共同特点,是突破传统思维定式,以新思路、新机制、新规则回应新问题。
“新蓝法治会客厅”的探索尤其值得关注。海事法院通过“1+1+1”模式,打破法官、企业、专家之间的信息壁垒,把司法智慧、企业需求和专业意见有机融合,形成可操作的风险防范指引。这不仅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更推动了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建立,实现了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的转变。
当然,司法服务保障海洋新质生产力还有很大探索空间。从全国看,厦门海事法院的创新举措具有示范意义,“新质技术调查官”“保密令”、AI使用指引等机制,正在为海事司法提供“厦门经验”。
向海图强的征程中,需要科技创新的突破,需要产业转型的勇气,更需要法治护航的保障。厦门海事法院以“海法心连新”为引领的系统探索表明:当司法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当裁判规则与产业发展同步更新,海洋新质生产力的蓝色梦想,就能在法治的护航下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