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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厦门日报

发现高速交通违法行为 请积极举报

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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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10版:都市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王玉婷 许晓婷 通讯员 余丽清 官红梅)高速酒醉驾、违法停车、行人上高速……举报高速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可得200元奖励!5日起,厦漳高速交警支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50元至200元不等的奖励。

  “我们将及时受理、调查核实举报线索,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高速交警方面称。

  “欢迎市民朋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同时,注意安全,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抓拍收集高速交通违法行为证据。”高速交警提醒。

  ●活动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举报范围:厦门、漳州高速公路辖区内

  ●举报违法类型和奖励标准

  举报高速公路酒醉驾的,奖励200元;

  举报高速公路无证驾驶的,奖励200元;

  举报高速公路逆向行驶的,奖励100元;

  举报夜间占用高速公路行车道违法停车的,奖励100元;

  举报行人上高速、滴洒漏、路面障碍物等其他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奖励50元。

  ●举报方式:

  若您在厦门、漳州高速公路辖区看到上述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2122或0592-6220122进行实名举报。

  ●举报线索要求: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明确违法行为的地点、时间、行为人(或车辆)的具体情况,记录机动车车型、颜色、号牌号码、行驶方向等信息。

  ●举报无效、不予奖励的情形:

  依法履行职责,直接从事交通管理的执法人员和高速公路相关从业人员;

  举报内容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查处的;

  提供的信息不能准确反映行为人、机动车车型、号牌号码、外观等特征和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等情况的;

  举报的行为经查证不属实的;

  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

  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适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