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08-28
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根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草案修改稿)》全文在《厦门日报》和厦门人大网站(www.xmrd.gov.cn)上刊登,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至9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将书面意见寄至厦门市人大法制委(地址:湖滨北路61号,邮编:361018,传真:0592-2893006)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fazhiwei@xmrd.gov.cn。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