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