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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厦门日报

以为酒劲过了 司机醉驾上路

日期: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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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服务/都市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齐铭)“以为隔了一晚上酒劲早散了,没想到还是被查了……”8月25日清晨,在环岛干道钟宅路口,驾驶人钟某看着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上显示的139mg/100ml数值,满脸懊悔。这是湖里交警近期查获的一起典型醉驾案例,而钟某早在2018年就因酒驾被处罚,时隔7年再次触碰“红线”,面临驾驶证吊销等后果。

  当日7时许,湖里交警大队在环岛干道钟宅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一辆车牌号为闽D56***的小型汽车缓缓驶入检查区域,执勤民警示意驾驶人钟某停车接受检查。刚靠近车辆,民警便闻到一股淡淡的酒气,凭借丰富的执法经验,判断钟某可能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随即拿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

  “吹口气,保持匀速……”在民警的指引下,钟某完成了检测,仪器屏幕上的数值很快定格在139mg/100ml。检测结果已超醉驾标准。面对检测结果,钟某急忙摆手:“我今天没喝酒!”原来,他是前一晚和朋友聚餐时喝了几杯,以为经过一整晚,早上起来酒劲应该已经过去了,不会影响驾驶,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不料刚出门没多久就被交警查获。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早在2018年,钟某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当民警告知钟某,其行为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依法吊销,还可能面临相关法律责任时,他瞬间红了眼眶,连连表示后悔。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

  

  再次酒驾 后果更严重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一次酒驾被处罚后,相关记录会永久留存,无论相隔多久,再次涉及酒后驾驶,都属于“再次酒驾”,后果相当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满12分,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